一、制定意义和工作目标
(1)解决群众安置难题:实物安置房等待周期长,纯货币安置无购房补贴,房票可以自选现房,叠加多重补贴,大幅降低买房成本。
(2)提升征收工作效率:多一种安置选择,减少群众顾虑,加快征收签约,减轻基层维稳压力。
(3)稳定本地房地产市场:政府统一归集合规房源,释放征收刚需,同时约束房企不得涨价、捂盘,促进楼市平稳健康发展。
(4)规范资金管理、守住财政底线:专项资金专户管理,全流程监管,杜绝资金挪用,不新增政府隐性债务。
总体目标:打造群众愿意选、房源有保障、资金安全、优惠到位的房票安置模式,实现群众安居、征收提速、市场平稳、风险可控。
二、办法主要内容
(1)适用人群:
①全区国有土地、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项目中,自愿选择房票安置的被征收人;
②已完成征收、暂未落实安置的被征收人同步适用。
(2)房票使用范围:
在官方房源超市购买现房、准现房,优先购住宅,剩余额度可买商铺;一张房票可拆分多份购买多套房屋;允许转让一次;一年有效期内不买房,到期直接领现金,但不再享受购房奖励。
(3)配套优惠政策:
①高额购房奖励
•被征收人持房票购房,按房票实际使用金额给予18%的购房奖励;
•受让取得房票的其他人持房票购房,按房票实际使用金额给予9%的购房奖励;
•房票核发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购房网签备案,奖励额度再上浮2%;
•奖励资金直接抵扣购房款。
②契税减免优惠
购房总额未超过房票票面金额的,落实契税免征政策;购房总额超过票面金额的,超出部分按相关现行税收法规政策征收契税。
③住房信贷、公积金支持
购房款超出房票额度部分,符合条件可申请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也可按规定办理公积金提取。
④子女义务教育入学保障
使用房票购置新房,子女可按“房产类”就读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新房交付前,保留原被征收房屋对应片区学区入学资格。集体土地农村户籍被征收人,用房票购房后,继续保留原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相关权益。
⑤提供就业服务
家庭成员适龄劳动人口有就业需求,可免费享受职业培训、岗位推送。
⑥叠加享受各类购房扶持政策
持房票购房,可同等享受省、市、区级现行全部购房配套优惠政策。
三、具体流程
(1)被征收人签订房票安置协议;
(2)征收实施单位按程序呈报审签房票;
(3)区征补事务中心制作核发房票;
(4)持票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完成网签备案;
(5)房票直接抵扣房款,同步核算对应奖励抵扣购房款,持票购房人、房地产开发企业、区征补事务中心三方在房票上共同签注;需拆分的可向区征补事务中心申请拆分。
(6)房地产开发企业递交三方共同签注的房票及备案合同、不动产权证(验原件留复印件)等材料,至区征补事务中心申请资金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