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目的及政策依据
(一)制定目的。
进一步规范征收补偿安置秩序、丰富安置方式、满足群众多元化住房需求,有效盘活辖区存量商品房、均衡财政拨付节奏、化解逾期安置问题,结合我区征收工作实际,探索推行房票安置制度。
(二)政策依据。
1.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房票安置有关工作的通知》(湘建房〔2026〕54号);
2.《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
3.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9部门《湖南省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湘建房〔2026〕41号);
4.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12部门《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益建发〔2025〕79 号);
二、起草过程
(一)对标学习、充分调研。对照省内已落地房票安置县市成熟经验,严格落实省级统一政策红线,结合我区征收现状、房源库存、财政保障能力开展前期调研。
(二)部门会商、反复完善。《实施办法》初稿形成后,区政府多次组织住建、财政、税务、教育等相关单位开展专题讨论,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逐条梳理职责分工、优惠政策、资金结算、风险管控等关键内容。
(三)细则配套、便于落地。根据各部门意见反复修改完善《实施办法》文本,同步配套起草实施细则,明确具体经办流程、办理要件、审核节点,确保政策可操作、可落地、可监管。
三、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共七章二十四条,涵盖总则、职责分工、房源管理、房票使用、资金结算、优惠政策、监督管理等完整体系,核心内容如下:
(一)总则部分。明确房票安置适用范围、基本定义和工作原则,坚持依法依规、自愿选择、公开公正、闭环监管,全面覆盖全区国有、集体土地征收项目及历史未安置对象。
(二)职责分工部分。细化区政府、征补、住建、财政、税务、乡镇(街道、经开区)等部门单位工作职责,构建分工明确、协同联动、闭环管理的工作体系。
(三)房源筹措与房票使用部分。建立官方“房源超市”,实行现房、准现房准入制度,严格限价管理;明确房票实名制管理、一年有效期、可备案转让一次、可拆分使用、到期保底兑付等规则。
(四)资金结算与保障部分。房票安置资金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据实兑付,明确房企2个月结算兑付,防范新增政府隐性债务,确保资金安全可控。
(五)优惠政策部分。设置分级购房奖励、契税减免、金融支持、学位保障、集体经济权益保留、就业帮扶等系列惠民政策,最大限度提升群众参与积极性。
(六)监督管理部分。健全房企信用监管、公职人员履职监督、违规行为追责机制,严防哄抬房价、虚假交易、套取资金等风险。
(七)附则部分。明确文件施行时间、有效期限及解释主体,确保政策执行规范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