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益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益阳市农业农村局、益阳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益阳市“金犁项目”人才推荐选拔实施方案》的通知(益人才办发〔2023〕6号)精神,为落实好我区“金犁项目”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推荐选拔名额
资阳区2025年益阳市“金犁项目”人才推荐选拔名额4名。
二、选拔条件
(一)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
1.参选范围
(1)产业强农领域。主要为产业发展良好,联农带农效果显著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理事长、农民合作社领办人、家庭农场主、种养大户、市级农业产业化企业负责人及经营骨干。
(2)产业融合领域。主要为返乡创业青年、休闲农业从业者、农村电商带头人、农产品经纪人,带动农民从事农村二、三产业,拓宽增收渠道,在促进产业融合发展、农产品“走出去”等方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的农村青年。
(3)农业社会化服务领域。在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业机械化社会服务、农业生态环境建设等方面发挥带头作用的农村青年。
2.参选条件
(1)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高素质农民。
(2)生产经营有一定规模,经营模式稳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良好,群众认可度较高,在行业领域内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较大的影响力。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理事长,负责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近3年年均经营性收益不低于15万元,每年按章程为股东分配红利。
农民合作社负责人,带领的合作经济组织近3年年均经营收入不低于30万元,入社成员15户以上或辐射带动农户 30户以上。
社会化服务组织负责人,带领的社会化服务组织近3年年均提供社会化服务面积不低于300亩,农业科技服务农户30户以上,农村电商、农产品经纪人年均销售额不低于15万元。
家庭农场主、种养大户、休闲农业从业者,近3年年均经营收入不低于10万元,辐射带动农户不少于30户。
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负责人及经营骨干,其所在企业年均经营收入不低于100万元,累计带动农户不少于100户。
(3)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联农带农表现突出,为当地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农村创新创业乡土导师
1.参选范围
在农民教育培训工作中通过实践指导、经验传授、师傅带徒弟等形式,对农民提升产业技能、创业创新、融合发展新产业新业态、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和农村社会事业治理等进行指导、辅导和引导的专职或兼职教师。主要包括省级以上政府部门认定的创新创业导师,具有高级职称、实践工作经历丰富、有较强教学能力的涉农专业教师,创新创业带动能力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带头人、“新农人”、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大学生村官等。
2.参选条件
(1)爱国奉献,遵纪守法,具有创业导师经验,善于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帮助学生提升职业技能、经营管理水平和创新创业能力,能积极参加各类公益活动,高标准完成教学研讨、学术交流等任务。
(2)导师本人或其指导的学生在农业生产、经营管理、乡村治理、农业社会化服务等方面有可供广大农民学习借鉴的实践经验,在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组织和带领农民增收致富方面示范引领作用显著,在当地有一定的知名度或影响力,得到基层干部和群众认可。
(3)具有1年及以上培训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总结提炼和表达能力,能创新教学技能和培训方法,授课效果好,培训质量高,积极开展跟踪服务并取得较好成效,得到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教育培训机构和参训学员的认可。
(三)农村创新创业科技人才
1.参选范围
在市、县、乡三级农业技术科研、推广机构或农业企业从事农业技术科研、推广工作,并做出显著成绩的科技人员。
2.参选条件
(1)爱国奉献,遵纪守法,热爱“三农”事业。
(2)年龄60周岁以下,在前沿交叉学科、农业机械、种业及耕地创新等领域有丰富的科研经验,技术精湛,服务意识强。
(3)在农业生产一线推广多项关键技术,在提高农产品产量和质量、促进农业提质增效、保护农业生态环境、提升农民素质、指导农民增收等方面发挥显著作用。
(4)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研究方向紧扣农业农村需求方向,预期成果具有较大的推广应用前景。
(5)作风扎实,常年深入农村农户开展农业技术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得到基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农技推广机构、农民群众等普遍认可。
(6)在上述工作领域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做出重大突出贡献者可适当放宽年限1—3年。
(7)近五年内没有发生过严重违规违纪事件、重大安全事故。
(四)“土专家”、“田秀才”
1.参选范围
长期扎根农村、服务于农业一线,具有一技之长和丰富实践经验,在农业农村领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优秀农民代表,重点是市域范围内农民合作社负责人、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农业职业经理人等高素质农民。
2.参选条件
(1)爱国奉献,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和钻研精神,热心公益事业。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3)从事种植、养殖、畜禽疫病防控、植保、农产品加工、农机服务、农业技术推广等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实践经验丰富,具有较强的社会化、专业化服务能力。
(4)善于接受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和新理念,主动向农民群众分享经验、提供技术支持和信息服务,善于凭借自身专长帮助农民群众解决农业生产难题,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产业振兴、推动农业创新、引领技术运用、带动群众致富、规范强农惠农政策实施等工作中有积极贡献,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群众认可度高。
三、评选程序
采取自主申报、直接认定、主管部门推荐的方式进行申报。
1.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人员向资阳区农业农村局申报,认真填写《推荐表》(附件1)并附佐证资料(附件2),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2.直接认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且对当地农业产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人选,可由资阳区农业农村直接认定,进入公示公开程序,入选后由区农业农村局统一上报资料。
(1)获得过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共青团组织授予荣誉,以及市级以上青联委员、市级农村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协会会员;
(2)获得过省级以上“十佳农民”及提名奖、市级以上劳动技能竞赛奖项等荣誉的;
(3)参加过市级以上高素质农民、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示范培训班的;
(4)具有农业领域高级职称,且助力益阳乡村振兴取得较大成效的;
(5)获得过市级以上农业相关科研推广成果、工作成效认定的;
(6)获得过市级以上创业创新优秀带头人称号、市级以上创新创业大赛奖项的;
(7)因在本行业做出突出贡献获得过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市级以上行业部门授与荣誉的;
(8)其他经市农业农村局批准认可的情形。
四、时间和要求
严格按照选拔条件和程序,认真填报相关表格。符合条件的申报人请在2025年8月15日前,将申报资料报区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股。联系人:徐红15173116943。
益阳市资阳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