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司法部门的指导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以及全面依法治省、治市和治区委员会工作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建设法治资阳目标,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健全依法行政工作体系情况
1.完善依法行政制度机制。为进一步加强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落实依法行政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抓手,明确党组书记、局长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把依法行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做到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总结,保证了依法行政工作的有序开展。
2.深化行政审批体制改革。2021年初,设立法制股和行政审批股,明确政务窗口主任,由法制股牵头政务服务工作,协助政务窗口和各业务股室共同做好水利领域政务服务工作。通过召开水利技术审查工作会,动态梳理事项清单,明确进驻放权赋权事项,完善“一次性告知”办事指南,最大程度优化办事流程,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压缩办理时限,改进服务质量,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
3.建立日常普法机制。一是建立健全普法领导机制。为切实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局领导高度重视、认真规划、亲自部署,进一步建立健全普法工作制度,把普法纳入部门工作总格局,实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二是强化集中学法。建立健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制度,坚持把宪法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和水行政法律法规列入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三是强化依法办事。努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畅通依法解决矛盾纠纷渠道,做到群众的诉求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处理、第一时间答复,将普法融入各项具体工作实践中。
二、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一)严格规范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
严格按照《水政监察工作章程》规定的职责职权开展水行政执法工作,要求执法人员具备法定执法资格,不越权管理、不越权处罚、不滥用职权。一是执法过程中,通过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公开执法人员身份,告知执法结果、执法依据及当事人权利义务等执法事中公开。二是严格执行执法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工作职责明确到岗、落实到人。三是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专题性普法,重点加强河道采砂管理,打击非法采砂行为,规范采砂秩序。
(二)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1.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及时对外公示本单位行政执法信息,在政务水利窗口,设置岗位信息公示牌,明示岗位职责、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等信息。行政执法过程中,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向当事人和相关人员表明身份,出具行政执法文书,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在政务公开平台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和结果。
2.严格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制作执法文书,做到文字记录合法规范、客观全面、及时准确。规范执法音像记录,严格记录归档,加强对执法台账和法律文书的制作、使用、管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规定,归档保存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确保行政执法行为有据可查。
3.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法制股严格按要求提出法制审查意见建议。同时聘请湖南求剑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为单位的法律顾问,协助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全权负责代理有关民事、行政、刑事纠纷或诉讼的调查处理,并对起草的各类合同、文件及案情案件的合法性审核把关,加强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过程中的内部监督和制约,保障依法公平、公正、公开审理行政处罚案件。
(三)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1.河湖问题联合整治工作。年初,区水利局与各工程管理单位签订了《资阳区水行政执法责任状》,实行分级负责制执法责任,负责全区水行政执法工作。根据《全市打击整治非法采矿采砂违法犯罪“霹雳”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区河湖管理工作实际,区水利局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两名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河湖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霹雳”行动领导小组,制订了《资阳区河湖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霹雳”行动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重点、工作措施、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联合区公安分局、交通运输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非法码头专项整治行动,清理整治非法码头11处,拆除疑似矮围3处,拆除侵占大堤道路违规搭建1处,清理整顿非法围湖2处。全年水行政处罚和行政调处水事案件30起,其中调处26起,立案查处4起。全年共立案查处非法采砂违法行为1起,立案查处侵占河湖岸线、洲滩等水事违法行为3起,罚款3万元,没收非法所得0.36万元。
2.扫黑除恶工作。一是强化组织机构。按照区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成立了资阳区水利局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水政监察大队,主要负责本系统扫黑除恶斗争的协调、指导和调度,建立完善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提出对策和建议,做好宣传发动和舆论引导,实现常态化运行。二是抓实行业整治。在自然资源领域和工程建设领域方面,切实抓好行业整治,持续整治非法采砂问题,坚决打击“砂霸”“矿霸”等违法犯罪活动,做好了线索发现、核查和“三书一函”整改落实情况。今年共收到区监委发来的监察建议书1份(关于加强日常监管的监察建议书)及时做出了回复。每月向区扫黑办及时报送了四大行业领域整治情况。三是强化责任摸排。严格落实“谁主管谁摸排、谁摸排谁签字”原则,开展常态化摸排、智能化研判和动态化管控;严格落实水利行业涉黑涉恶线索核查“三长负责制”和“一案四查”工作机制,提高线索核查质量和效率;进一步建立健全涉黑涉恶线索核查机制,明确群众举报线索核查责任,拓宽线索来源渠道。四是抓好源头治理。加强有关公职人员和执法人员的教育监管,引导本系统工作人员履职尽责,强化重点人群管理,让黑恶势力无滋生蔓延的土壤。聚焦本行业重点地区开展专项治理,深挖彻查潜藏蛰伏的涉水黑恶势力及其“关系网”保护伞。
(四)创新行政执法方式
1.推进日常巡查与普法并举。各基层水利管理站按照所管辖的区域范围坚持开展日常巡查和专项巡查,局相关站室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的乱占、乱堆、乱采、乱建等“四乱”行为加强日常巡查和排查。巡查中发现长春镇黄家湖、南门湖和张家塞乡甘溪港河存在疑似矮围、修建围堤和侵占大堤道路等问题,通过在检查过程中宣贯水行政法律法规,加强宣传教育,同时按照河长制工作要求,目前已责令其拆除并恢复原状。全年全区域巡查36次,重点区域巡查40余次,通过巡查与普法并举的方式,做到对水事违法行为的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全区没有发现涉河建设项目行政许可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和隐形吸砂船等违法盗采行为。
2.启动生态环境赔偿。10月份省生态环境厅转发生态环境部关于交办第二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线索清单,我区有3个关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案件,在市人民检察院、市生态环境局、市局支队和局党组的正确指导下,我局配合相关部门启动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按照“谁损害、谁承担修复责任”的原则,围绕修复费用、赔偿的责任承担方式和期限等问题与赔偿义务人进行磋商。通过磋商3个案件与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赔偿协议,赔偿义务人共缴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2.4万元入财政专户,并顺利通过了生态环境部的审核验收。
(五)落实法治宣传教育情况
1.强化集中宣传引导。2021年3月1日,我局联合市水利局在资江水域范围内组织开展《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长江保护法》等水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活动主要采取宣传车、广播、现场讲解、发放宣传手册、悬挂横幅等方式,在全区5个镇、1个乡、2个街道进行巡回宣传。3月22日,我局组织开展了“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大规模水法宣传活动,出动车辆12台,船只2艘,在全区范围内悬挂横幅70条、贴标语2000余条,在有关水域岸线树立永久性宣传牌12处。各基层水利管理站在各自辖区通过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固定宣传点等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水行政法律法规,益阳电视台等媒体对宣传活动作了专题报道。
2.形成日常宣传格局。一是在局机关、各基层水利管理站悬挂横幅标语,更换法制宣传栏,制定实施《湖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10周年学习宣传方案,并组织参与有奖竞答活动,统一订购《民法典》等营造学法、知法、用法的法治氛围,强化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二是结合本单位行业实际,在水土保持、水资源管理、水污染防治、水利工程管理、河道采砂管理等方面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工作。三是通过微信群、QQ工作群分享法律法规相关知识和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水行政执法等有关政策文件,强化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四是全面组织开展学法考法工作,2021年度本系统187名学员,参学率、报考率、合格率均达100%,有效提高了全系统干部职工学法考法用法的质量和效率。五是强化学习培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史学习教育个人学习计划,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等方式,开展学习普法和依法治理宣传教育工作。六是参加省水利厅举办的全省水行政执法骨干培训班,系统学习依法行政相关知识。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需进一步加强综合宣传力度。原来我们主要是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如“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开展水法律法规的宣传。以后,我们将加大同司法、公安、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生态环保等有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结合扫黑除恶斗争,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理念传达贯彻到基层和民众。
(二)需进一步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我局行政执法人员整体水平不高,法律知识和业务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我局水政监察在编在岗人员严重不足,且年龄结构偏大,借调情况较多,执法队员对工作缺乏认同感,工作积极性不高,难以适应日益增长的行政执法需要。以后,我们将加大人才引进力度,配强行政执法队伍,加大行政执法资金投入,注重普法实效,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一)高度重视。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省区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作用,用法治理念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二)强化理论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月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以及宪法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和有关水行政法律法规。今年以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先后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
(三)全面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在其分管工作范围内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贯穿水利建设发展全过程。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坚持注重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和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形成党组主要负责人到其他领导干部直至全体党员工作人员的闭环体系,确保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进一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遵循,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和新媒介,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其生动实践,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
(二)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执法培训。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证力度,推进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强化内部学习和外出提升相结合的学习机制。
(三)建立完善联合执法机制。进一步明确落实涉水执法监督主体责任。强化湖泊日常巡查制度,促进联合执法形成合力,落实巡查责任制。
(四)将本单位法治宣传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不断学习新的法律法规,结合行业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活动。并利用微信、微视频等新型网络客户端开展宣传工作。进一步深化“法律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单位”主题实践活动。努力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法治宣传平台,推进普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