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资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资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信息,进一步提高规划、建设、房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资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的通知》的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
(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范围:机构设置、工作职能及联系举报电话,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办事指南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措施、工作部署安排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参与的活动,行政许可审批和服务事项及其法律依据、办事流程、办结期限和必备的资料目录,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不涉及国家秘密的重大城乡建设规划、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实施情况和城乡建设管理的重大事项,必须公告公示的建设工程招投标、建设领域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城市房屋拆迁、保障性住房分配和住房租赁补贴发放以及农村危房改造等信息。
(二)主动公开的方式:资阳区人民政府网站,本单位、本单位政务窗口和其他位置公开栏公开,项目实施范围内公告公开,报纸电视公开等(根据需要采取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公开方式)。
二、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我局申请获取除主动公开以外的相关政务信息。
申请人申请的政务信息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公开:
●涉及国家秘密的;
●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除外);
●正在调查、讨论、审议、处理过程中的信息;
●与申请人特殊需要无关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其他信息。
(一)受理机构
机构名称:益阳市资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公地址:益阳市资阳区向仓南路81号
受理时间:国家规定正常工作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37-4327467
传真号码:0737-4327467
电子邮箱:505855527@qq.com
邮政编码:413001
(二)申请提出
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填写《资阳区公众信息网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到受理机构领取并自行复制,也可以在资阳公众信息网上下载。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申请人在资阳公众信息网上将申请表下载填写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我局电子邮箱。
2.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信函、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信函、电报、传真到达我局的时间为申请时间。
申请公开我局政务信息应当提供下列内容:
●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
●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的内容描述;
●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的形式要求;
●申请公开的目的和用途。
一张申请表只能申请一件信息,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
(三)申请处理
1.审查与登记
收到申请后,我局将依据《条例》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对要件完备的,在收到申请后予以登记。
2.答复
自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我局将按照下列情况给予书面答复:
(1)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出具《政府信息公开补正申请告知书》,告知申请人进行修改、补充。
(2)属于我局主动公开范围的,出具《政府信息已公开告知书》,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3)属于我局依申请公开范围的,出具《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4)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做区分处理的,出具《政府信息部分公开告知书》。
(5)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出具《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6)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不存在的,出具《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书》告知申请人。
(7)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出具《非本机关政务信息告知书》,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有关机关名称和联系方式。
因故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答复的,可以将答复期限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规定期限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法定事由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期限中止,障碍消除后恢复计算。
3.提供信息
上款(3)、(4)情形下,本机关将在申请人按规定办理缴费等手续后向申请人提供有关的政务信息。
(四)收费标准
依申请提供的政务信息,按《条例》规定将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具体费用标准以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为准。
资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公 民 申 请 |
姓 名﹡ |
工作单位 |
||
联系地址﹡ |
||||
邮政编码﹡ |
身份证号﹡ |
|||
联系电话﹡ |
传真电话 |
|||
电子邮件 |
||||
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 |
企业名称﹡ |
法人代表﹡ |
||
联系人﹡ |
联系人电话﹡ |
|||
联系地址﹡ |
||||
邮政编码﹡ |
传真电话﹡ |
|||
电子邮件﹡ |
||||
信息申请指向单位﹡ |
||||
所 需 信 息 内 容 |
||||
获取信息的方式﹡ |
邮寄□ 快递□ 电子邮件□ 传真□ 自取□ |
注:标注“﹡”的为必填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