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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资阳区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场馆运营招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14 09:28 信息来源:区发展集团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为充分发挥全民健身中心场馆资源效能,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运营管理水平,益阳市资阳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人")作为项目产权主体,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体育场馆运营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资阳区全民健身中心坐落于长春经开区金花湖路与文昌路交汇处,2026年9月建成投用,总占地48.50亩,建有综合体育馆、室内游泳馆、室外球类场地(含足球场、网球场、篮球场等)及配套商业用房,总建筑面积约12000㎡。场馆设施完备,区位优势明显,日均客流稳定,具备体育消费、赛事经济、健身培训等成熟运营条件。

  二、招商标的及运营范围

  本次招商标的为全民健身中心综合体育馆、室内游泳馆、足球场、网球场等核心体育场馆的整体运营权。运营范围包括:

  1. 场馆日常运营管理:负责各场馆的对外开放、场地预约、会员管理等日常运营工作;

  2. 赛事活动组织:策划承办各类体育赛事、群众健身活动及文体交流活动;

  3. 体育培训服务:开展游泳、篮球、足球、网球等体育项目培训及青少年体育训练营;

  4. 配套商业经营:在招商人授权范围内,对配套商业用房进行招商运营,业态须符合体育配套定位。

  三、运营商资格条件

  1. 主体资格: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体育场馆运营管理或体育赛事活动组织等相关内容,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

  2. 运营经验:具有3年以上体育场馆运营管理经验,近三年内有不少于2个同类体育场馆运营案例;

  3. 专业团队:拥有具备体育赛事策划、场馆管理、健身指导等专业资质的运营团队,专职人员不少于10人;

  4. 信用状况:无经营异常、无严重失信、无重大行政处罚记录,具备足额资金实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5. 中标后须在15日内签订运营合作合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运营合作核心条款

  1. 合作期限:运营合作期限为5年,期满后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可协商续签;

  2. 运营模式:采用"基础运营费+收益分成"模式,运营商按年度向招商人缴纳基础运营费,场馆经营收入按约定比例分成;

  3. 费用确定:基础运营费以第三方市场评估价为底价,采用公开竞价方式确定,价高者中标;

  4. 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一次性缴纳相当于6个月基础运营费的履约保证金,合作期满无违约、欠费全额无息退还;

  5. 公益义务:运营商须保障场馆公益性开放时间,每周免费或低收费开放不少于14小时,配合全民健身公益活动及政府赛事安排;

  6. 考核机制:招商人按年度对运营商进行运营绩效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开放时长、服务质量、安全管理、设施维护等,考核结果与续约挂钩。

  五、招商遴选流程

  1. 现场踏勘:自公告发布起5个工作日内,可联系招商方实地考察场馆;

  2. 报名登记:携带资质材料至益阳市资阳区向仓南路81号资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303室现场报名,缴纳竞选保证金;

  3. 方案评审:招商人组织评审委员会对报名运营商的资质及运营方案进行综合评审;

  4. 公开竞价:通过评审的运营商参与现场竞价,确定中标运营商;

  5. 结果公示:竞价结束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签订运营合作合同。

  六、报名材料清单

  1. 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2. 近三年体育场馆运营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运营报告等);

  3. 运营团队人员资质证明(社保证明、专业资格证书等);

  4. 体育场馆运营方案(含运营规划、赛事计划、公益开放方案、财务测算等);

  5. 竞选保证金缴款凭证。

  七、其他事项

  1. 本次招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 运营商在运营期间产生的物业、水电、设施维护、垃圾清运等费用由运营商自行承担;

  3. 运营商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场馆运营安全;

  4.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益阳市资阳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益阳市资阳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贺博宇

  联系电话:18711727888

  地址: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向仓南路81号

  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9月8日

  项目效果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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