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益阳市资阳区长春镇人民政府执法人员傅良军、曹俊斌、田雨希、江乐生、赵梅峰、龚旭辉、汤欣宜、曾德安、宋毅、李国庭、杨望贤行政执法证件不慎遗失,现做遗失公告如下:
姓名:傅良军,执法证编号:18080197448,工作单位:益阳市资阳区长春镇人民政府
姓名:曹俊斌,执法证编号:18080197447,工作单位:益阳市资阳区长春镇人民政府
姓名:田宇希,执法证编号:18080197446,工作单位:益阳市资阳区长春镇人民政府
姓名:江乐生,执法证编号:18080197445,工作单位:益阳市资阳区长春镇人民政府
姓名:赵梅峰,执法证编号:18080197444,工作单位:益阳市资阳区长春镇人民政府
姓名:龚旭辉,执法证编号:18080197443,工作单位:益阳市资阳区长春镇人民政府
姓名:汤欣宜,执法证编号:18080197442,工作单位:益阳市资阳区长春镇人民政府
姓名:曾德安,执法证编号:18080197440,工作单位:益阳市资阳区长春镇人民政府
姓名:宋毅,执法证编号:18080197439,工作单位:益阳市资阳区长春镇人民政府
姓名:李国庭,执法证编号:18080197437,工作单位:益阳市资阳区长春镇人民政府
姓名:杨望贤,执法证编号:18080197433,工作单位:益阳市资阳区长春镇人民政府
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非持证人持遗失行政执法证件进行行政执法活动或者进行其他公务活动,均为冒充的行政执法人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拒绝并予以举报。利用行政执法证件进行违法犯罪,司法机关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