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益阳市资阳区审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1 15:18 浏览次数: 字体:[ ]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益阳市资阳区审计局编制。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益阳市资阳区审计局办公室联系,邮编:413001,电话:0737-4322330。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审计部门的坚强领导下,资阳区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持续推进审计结果公开,着力打造“阳光审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为服务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 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作为提升审计公信力、规范权力运行的重要抓手。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继续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股室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二) 健全制度机制,规范公开流程

  一是完善管理制度。在严格执行《资阳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办法》等现有制度基础上,结合新形势新要求和审计工作实际,进一步优化了信息公开的内容、时限、程序和责任分工,确保公开工作有章可循、规范高效。

  二是强化考核监督。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机关年度绩效考核体系,细化量化考评指标,定期对相关股室的信息公开数量、质量、时效性等进行评估通报,推动工作落实。

  三是健全反馈机制。畅通社会监督渠道,通过门户网站互动平台、监督电话等方式,主动收集、处理和反馈公众关于审计信息公开的意见建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三) 深化主动公开,提升审计透明度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在严守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依法依规扩大审计信息公开范围。

  1. 基础信息持续更新。及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更新发布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领导分工、相关政策法规、执法依据及工作流程等基础信息,保障公众知情权。

  2. 审计动态及时发布。通过“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省市审计系统网站等平台,及时公开审计工作部署、重要会议活动、审计要闻、政策解读等动态信息,展现审计工作风貌。

  3. 计划与结果公开扎实推进。

  年初,通过适当方式公开征求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意见,增强计划制定的科学性和社会参与度。计划确定后,按规定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

  (四) 拓展公开渠道,增强宣传实效

  积极适应新媒体发展趋势,在巩固政府网站第一公开平台作用的同时,探索利用其他形式,解读审计政策、传播审计声音、展示审计成果。结合重要审计项目、审计法规颁布实施等节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增进社会各界对审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1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公开内容深化不足。审计整改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等深层次信息公开不够充分,信息呈现多为结果公告,解读性、过程性信息公开较少。

  二是公开方式不够多元。主要依赖政府网站公开,运用新媒体平台开展政策宣传、互动交流不够充分,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有待提升。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拓展信息公开深度。在遵守保密规定前提下,稳步扩大审计结果公开范围,逐步将重要审计项目的整改落实情况纳入主动公开范畴,并加强对审计政策、程序的解读性信息公开。

  二是创新信息公开方式。探索利用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发布审计工作信息,通过制作信息图解、政策问答等形式增强公开内容的可读性和传播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