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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 标题关于购买了农村合作医疗能否申请大病补助问题
  • 来信时间2020-12-13 16:37:53
  • 来信人颜菊英
  • 信件状态 已发布
  • 来信内容

    颜菊英反映:她是资阳区长春镇的居民,购买了农村合作医疗,现在检查出了乳腺癌,能不能申请大病补助。请相关部门核实处理。

受理回复
  • 答复单位资阳区
  • 答复时间2020-12-22 16:39:51
  • 答复内容

    关于颜女士反映的大病补助的问题,现将医疗救助相关政策回复如下: 经查实,颜女士属资阳区低保户,患有乳腺癌,根据《资阳区医疗救助管理办法(暂行)》规定,属于医疗救助对象范围。其医疗救助标准为:低保户住院费用2-3万元救助金额1500元;3-5万元救助金额2000元;5-8万元救助金额2500元;10万元以上救助金额3000元。如还有疑问,可致电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医疗保障事务中心30号窗口咨询,电话号码:0737-3333980。

  • 满意度 无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