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菊英反映:她是资阳区长春镇的居民,购买了农村合作医疗,现在检查出了乳腺癌,能不能申请大病补助。请相关部门核实处理。
关于颜女士反映的大病补助的问题,现将医疗救助相关政策回复如下: 经查实,颜女士属资阳区低保户,患有乳腺癌,根据《资阳区医疗救助管理办法(暂行)》规定,属于医疗救助对象范围。其医疗救助标准为:低保户住院费用2-3万元救助金额1500元;3-5万元救助金额2000元;5-8万元救助金额2500元;10万元以上救助金额3000元。如还有疑问,可致电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医疗保障事务中心30号窗口咨询,电话号码:0737-3333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