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改委批准将长春经开区新材料产业园纳入该区“十三五”规划调整范围(湘发改函﹝2015﹞224号)。
长春经开区新材料产业园的四至范围为:长常高速公路以东、进港公路以北、小洲垸路以南、创意路以西,规划面积约1.03平方公里。新材料产业园将按照“布局集中、土地集约、产业集聚、环境友好”的原则,大力培育以稀土加工为主的新材料产业,促进产业集群发展,力争到“十三五”末产值达60亿元,税收5亿元以上。该产业园的规划与建设,将推动长春经济开发区的发展再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