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意义和目标是什么?
通过建立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厘清殡葬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推动形成行业主管部门或法律法规规定的主管部门牵头,相关监管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协同监管机制,使殡葬服务管理更加规范有序有效。
二、《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本方案核心内容突出以下几个重点:一是明确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重点监管殡葬服务设施批建、公墓(含村级集中生态安葬点)运营管理、农村散埋乱葬、殡葬服务、城乡丧葬陋俗和殡葬用品市场等六项重点事项。二是建立跨部门综合监管体制机制。建立协同高效的殡葬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协调工作机制,明确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责任分工,对监管边界模糊、监管责任存在争议的问题,按照领域归口、业务相近原则等,研判定型、明确监管职责。三是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协同联动。加强风险隐患跨部门联合监测,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四是加强跨部门综合监管支撑能力建设。强化监管信息互通共享,提高综合监管效率。
三、如何贯彻落实?
贯彻落实好这项《实施方案》,关键要抓住三点: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区级层面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总召集人的区殡葬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协作机制。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区直、驻区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和属地管理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三是营造舆论氛围。大力宣传殡葬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的重要作用,凝聚社会共识,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