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本《工作规则》 的必要性
行政复议制度是把行政纠纷依法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行政机关内部,防止行政纠纷扩大和激化的重要法律制度。行政诉讼制度是行政机关接受司法监督,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妥善解决行政纠纷的重要法律制度。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重要内容,对促进行政机关严格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洽政府,推进和谐社会构建,具有重要意义。
二、制定本 《工作规则》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以及《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规定。
三、制定本 《工作规则》 拟解決的问题
进一步明确各部门、乡镇(街道、长春经开区)在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中的职责,规范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程序,规范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办案流程和文书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