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公布资阳区下放村级部分政务服务事项权限目录和资阳区村(社区)直接办理事项目录的通知》的必要性
为切实做好基层公共服务“一门式全覆盖”工作,持续深化“放管服”和“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进一步优化乡镇(街道、长春经开区)、村(社区)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切实提高政务服务质量与实效,规范权力运行。
二、制定《公布资阳区下放村级部分政务服务事项权限目录和资阳区村(社区)直接办理事项目录的通知》的依据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印发《益阳市推动基层公共服务(一门式)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益组联〔2020〕3号)、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基层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益行审服〔2020〕22号)以及市委组织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优化乡镇(街道、长春经开区)、村(社区)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的通知》(益行审服〔2020〕23号)等文件。结合我区实际,下放乡镇街道园区部分区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三、制定《公布资阳区下放村级部分政务服务事项权限目录和资阳区村(社区)直接办理事项目录的通知》拟解决的问题
(一)乡镇(街道、长春经开区)党群和政务服务中心要推行综合服务窗口+专业窗口的受理模式,综合服务窗口同时统筹设立“一件事一次办”跨域通办窗口。直接面向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非涉密事项,全部进驻党群和政务服务中心。
(二)区直有关单位要按照“五减”(减程序、减环节、减材料、减费用、减时间)要求,进一步优化再造入驻事项审批服务流程,加强对村(社区)预受理人员业务指导,确保受理办理无缝对接,业务运行集约高效。
四、制定《公布资阳区下放村级部分政务服务事项权限目录和资阳区村(社区)直接办理事项目录的通知》听取意见和修改过程
7月,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会同区政务服务中心、区卫健局、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单位对该事项进行了研究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