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经开区:
根据湖南省扶贫办《关于下达2017年省级新增财政扶贫资金(扶贫重点工作)计划的通知》(湘扶办发[2017]35号)文件精神,我区将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危房改造补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在2017年内实施了危房改造,并通过了区住建局和乡镇验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二、资金分配:此次上级下达给我区的省级新增财政扶贫资金共413万元,资金具体分配将根据全区资金总额和各乡镇实施的数量等因素综合确定(见附件1)。
三、补助标准:本次安排的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在住建部门补助的基础上,按照6000元/户的标准进行跟进补助。
四、工作要求
1.各乡镇、经开区要根据危改资金分配方案以及验收竣工资料,在危改资金到账后迅速将资金拨付到位,并做好危改资金使用的监督工作,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
2.做好公开公示工作,乡级和村级在政务公开栏公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资金来源和用途,资金分配方案,受益对象等。
附件:1.资阳区危房改造资金分配表
2.资阳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名单
益阳市资阳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7年11月30日
附件1
资阳区危房改造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乡 镇 |
金 额 |
新桥河镇 |
63 |
茈湖口镇 |
109 |
张家塞乡 |
48 |
长 春 镇 |
111 |
迎风桥乡 |
47 |
沙 头 镇 |
35 |
合 计 |
4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