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湘财预〔2024〕306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5〕80号)的安排,国家财政拨付给资阳区2025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中央资金)453万元。为进一步促进我区生猪产业发展,按照《2025年资阳区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实施方案》的计划安排,参照国家统计局资阳区调查队和养殖场直联直报平台的生产数据,安排219.2373万元用于对生猪养殖场(户)2024年第四季度至2025年第一季度生猪出栏30头(含)以上、2025年第二季度至2025年第三季度生猪出栏30头(含)以上、或2024年第四季度至2025年第三季度生猪出栏50头(含)以上进行奖励。奖励标准:生猪出栏每头奖励6元、仔猪出售每头奖励3元(一个场或公司最高不超过60万元)。
公示期限:公示5个工作日,2025年12月4日至2025年12月10日
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资阳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反映。
政策咨询电话:龚敏 17307379498
监督投诉电话:0737-4322921
地 址: 益阳市资阳区曙光路14号
附:2025年资阳区生猪养殖监测场(户)生猪出栏和仔猪出售奖励明细
益阳市资阳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2025年12月4日
附件:
2025年资阳区生猪养殖监测场(户)生猪出栏和仔猪出售奖励明细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湘财预〔2024〕306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5〕80号)的安排,国家财政拨付给资阳区2025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中央资金)453万元。为进一步促进我区生猪产业发展,按照《2025年资阳区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实施方案》的计划安排,参照国家统计局资阳区调查队和养殖场直联直报平台的生产数据,安排219.2373万元用于对生猪养殖场(户)2024年第四季度至2025年第一季度生猪出栏30头(含)以上、2025年第二季度至2025年第三季度生猪出栏30头(含)以上、或2024年第四季度至2025年第三季度生猪出栏50头(含)以上进行奖励。奖励标准:生猪出栏每头奖励6元、仔猪出售每头奖励3元(一个场或公司最高不超过60万元)。
附件:
1.2025年资阳区生猪养殖监测场生猪出栏和仔猪出售奖励明细.docx
2.2025年资阳区生猪养殖监测户生猪出栏和仔猪出售奖励明细.docx
益阳市资阳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202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