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在实施2023年资阳区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方案时,因实际支出与原预算有一定出入,根据原实施方案中“如实际情况有所变动,可在使用方案框架内作局部调整”原则,特将资金使用做如下调整: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15日
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资阳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反映。
联系人:谢乐京0737-4322921
地 址: 资阳区曙光路14号
附:2023年资阳区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实施调整方案.docx
资阳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