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脱贫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管理操作指南的通知》(湘财农〔2022〕14号)、《2023年益阳市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激励资金)项目建设和资金分配方案》(益农联发〔2023〕5号)、益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快推进2023年益阳市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激励资金)项目的通知》及“益资农联〔2023〕8号”文件要求,2023年6月20日资阳区农业农村局、资阳区乡村振兴局、资阳区财政局组织专家评审组对我区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激励资金)项目实施主体提交的实施方案等资料进行了评审,依据评审结论,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符合要求的项目实施主体进行公示,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向资阳区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0737-3101458。
资阳区农业农村局
资阳区乡村振兴局
资阳区财政局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