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农办市〔2022〕5号)要求及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农联〔2022〕5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
一、对部分实施主体进行调整公示
根据项目管理的要求,经建设主体申请,村、镇推荐,同意益阳市资阳区迎杉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等33家主体实施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但个别实施主体由于资金、用地等方面的原因不能按期完成项目建设,经与实施主体沟通、同意,对原公示的益阳市资阳区新桥河镇水口山村经济合作社、益阳市资阳区沙头镇永明村经济合作社、益阳湖那边水产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益阳市远鹏家庭农场4家实施主体进行调整,拟同意调整为益阳市资阳区吕公家庭农场、益阳市资阳区轩竹家庭农场、益阳市资阳区洪鑫家庭农场、益阳市佳材蔬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4家主体实施资阳区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按照自愿申报、自主建设、定价补贴、先建后补的程序,以每个主体不超过净库容乘以补贴指导单价的30%、单个主体补贴资金不超过100万元为补贴原则进行补贴,具体补助资金按通过验收后的实际净库容折算。
二、对第一批项目验收合格的主体及补贴资金进行公示
区农业农村局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区纪委监委、区财政局,并聘请第三方机构技术专家组成联合验收组,于10月24日、10月25日开展了第一批项目验收,现对验收合格的实施主体在兑付补助资金前进行公示,具体见附件。
现对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主体及第一批项目验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1月11日至11月17日。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益阳市资阳区农业农村局联系,反映问题须客观真实,反映人需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不接受匿名反映的意见。
联系单位:资阳区农业农村局 电话:0737-3101458
电子邮箱:zyqjzz001@126.com
附件:资阳区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主体补贴明细.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