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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资阳区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基地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27 10:23 信息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湖南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农办科教 [2021]94号)及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规范(试行)>的通知》(湘农发[2020]48号)文件要求,现对2021年资阳区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基地的基本条件与程序进行公告,请有意愿开展培训的基地学校在近7日内及时提供相关申报资料:

一、承担农民教育培育任务的基地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且近5年无不良记录;

2.具备有农民培训资质(办学许可或培训、推广职能),有较强的农民组织能力和农民培训经验;

3.具备培训必须的教学资质、实践、管理条件,包括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课堂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培训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

4.自愿在资阳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指导下承担培训任务。

二、2021年资阳区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任务及资金安排

2021年资阳区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共200人,其中(专业生产型)种养加技术能手100人、(技能服务型)农机作业操作手(植保无人机飞手)100人。人均补贴1500元。

三、申报程序

1.有意愿的培训基地请填写好《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认定申报表》,并携带相关资料到资阳区农业农村局四楼科教股(407室)进行基地申报与培训任务申报;

2.资阳区农业农村局将根据基地申报个数逐一进行审核,初定培训机构,报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审核,并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管理;

3.资阳区农业农村局对审核通过后的培训基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下达培训基地的培训任务;

4.培训基地根据任务数安排好理论教学和实训实践,资阳区农业农村局切实加强对培训机构的管理,包括分专业培训实施方案和教学管理方案的制定、培训师资的确定、培训过程中的监管和安全管理、培训后相关后续工作的落实等等,确保培训效果、学员管理安全。

附件:《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认定申报表》

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认定申报表.docx

 

 

资阳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27日

 

 

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认定申报表

 

 

 

 

申报单位名称

(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联系电话

主管部门名称

批准成立时间

申请培训的专业

可承担培训人数

教师情况(专兼职教师人数、专业技术职务人数等)

培训场所情况(教室、住宿、食堂的面积、数量及接待能力等)

实训基地情况(名称、地点、数量及面积等)

设施设备情况(教学主要设施设备名称、数量、价值等)

培训专业情况(指培训专业名称、能力、业绩等)

部门或专家认定意见

单位(盖章)或专家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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