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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资阳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资阳区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县2019年项目建设中央资金使用实施方案 (第二批)
发布时间:2021-01-25 13:56 信息来源: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根据《湖南省畜牧水产局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渔业油价补贴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湘牧渔联﹝2018﹞4号)精神,遵照《湖南省畜牧水产局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与全省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县创建工作推进会议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区实际,为有效利用好项目资金,扎实开展项目建设,做好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绩效,促进资阳区稻渔综合种养产业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项目,夯实基础,引导规模发展,健全产业链条,进一步激发稻渔综合种养产业发展内生动力,整体推进全区稻渔综合种养产业发展,推动农业转型升级,促进农民增收。

二、资金使用方向

按照《湖南省畜牧水产局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第二批建设资金共使用中央资金138万元,主要用于奖补连片基地及其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此笔资金在益财建指【2019】132号,2018年渔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资金中列支70.8万元。在湘财建一指【2018】133号,2017年度渔业成品油价格补助省统筹资金中列支67.2万元。

三、实施时间

2019年12月-2020年12月

四、资金管理

项目资金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原则。资金的使用和拨付严格按照《湖南省畜牧水产局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渔业油价补贴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湘牧渔联﹝2018﹞4号)的要求以及相关财政资金管理规章执行,由区财政局和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进行动态监管。项目实施完成后,由区财政局、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再支付奖补资金。

 

附件: 2019年中央资金分配表(第二批)

资阳区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县2019年中央资金分配表.doc

 

益阳市资阳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202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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