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资阳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实施意见
索 引 号:50000006/2021-1577392 文号:益资政办发[2021]18号 统一登记号:ZYDR-2021-01010 登记日期:2021-12-13 发文日期:2021-12-13 信息时效期:2026-12-13 所属机构: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责任部门:资阳区

ZYDR—2021—01010

益资政办发〔2021〕18号

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加强资阳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

管护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长春经开区管委会,区直、驻区各有关单位:

为全力推动我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切实保障水库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1〕8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意见》(湘政办发〔2021〕30号)和《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益政办发〔2021〕5号)等文件精神,经2021年区人民政府第11次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践行“十六字”治水思路,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实施“水安全战略”为抓手,严格落实各方责任,加快推进水库除险加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强监测预警设施建设,健全常态化管护机制,确保水库安全长效运行,充分发挥水库在防汛减灾、供水保障、农业灌溉、生态改善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为实施乡村振兴和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奋力建设现代化新资阳提供坚强水安全保障。

二、总体目标

2022年年底前,有序完成2020年已到安全鉴定期限水库的安全鉴定任务;按轻重缓急,优先对病险程度较高的水库、防洪任务较重的水库,抓紧实施除险加固;2025年年底前,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实施计划任务;对“十四五”期间每年按期开展安全鉴定后新增的病险水库,及时实施除险加固。加快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设施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提升信息化管理能力;探索实行小型水库专业化管护模式,健全水库运行管护长效机制,基本完成水库管理标准化建设。

三、主要任务

(一)水库大坝安全鉴定。一是建立安全鉴定常态化工作机制。全面梳理完善注册登记水库历次除险加固验收时间和安全鉴定时间,在此基础上按照有关安全鉴定办法严格推行安全鉴定制度,并及时在水利部全国水库运行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数据更新。二是规范安全鉴定工作程序,进一步优化安全鉴定程序,强化鉴定成果核查,提高鉴定成果质量。三是完善水库退出机制,合理妥善实施水库降等报废,对功能萎缩、规模减小、除险加固技术不可行或经济不合理的,经过充分论证后进行降等或报废,并同步解决好生态保护和修复等相关问题。(牵头单位:区水利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基层水利管理站)

(二)水库除险加固。“十四五”期间,对列入规划的中型病险水库及时进行除险加固;小型水库方面,按照安全鉴定及核查发现的问题,据实、逐一进行除险加固,实现水库有险必除。一是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尽快开展前期工作,确保按期完成水库除险加固建设任务。二是在开展水库除险加固的同时,统筹开展水库管理设施和管理能力建设,全面消除水库存量隐患,补齐水库管护短板。(牵头单位:区水利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基层水利管理站)

(三)水库运行管护。一是依法依规落实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和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进一步落实水库管护主体、人员和经费,做好日常巡查、维修养护、安全监测、调度运用、防汛抢险等工作,逐库制定病险水库控制运行措施,逐库修订完善防汛抢险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管理设施和抢险物料。二是按照应检尽检、有险必除、应改尽改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水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做到病险隐患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及时消除,避免水库“久病成险”。三是积极创新管护机制,对分散管理的小型水库,明确管护责任,探索实行区域集中管护、政府购买服务、“以大带小”等管护模式,2021年年底前完成30%,2022年年底前全面推进。四是开展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样板创建和水库管理标准化建设,划定水库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推进水库确权登记。五是要求开展水环境质量监测,加强水库下游生态流量管理,及时清理处置坝前漂浮物,规范水库的生态环保监管。(责任单位:区水利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资阳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基层水利管理站)

(四)水库信息化建设与管理。2023年6月底前完成水库信息化建设,建成覆盖所有小型水库的雨水情监测站网,共35座;完成小Ⅰ型和坝高10米以上且库容20万立方米以上的小Ⅱ型水库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健全水库安全运行监测系统,将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信息接入益阳市智慧水利平台,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建立完善区级监测平台,满足本行政区域内数据接收处理和数据应用的需要。(牵头单位:区水利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基层水利管理站)

四、工作措施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是辖区内水库除险加固与运行管护责任主体,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水库除险加固与运行管护责任单位做好水库除险加固与运行管护工作。要按照国办发〔2021〕8号、湘政办发〔2021〕30号及益政办发〔2021〕5号文件要求,充分认识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相关工作纳入“十四五”规划和乡村振兴行动实施计划以及河湖长制管理体系,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强化统筹协调,抓好工作落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科学制定年度计划。按照“科学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原则,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准确掌握“十四五”规划实施的水库情况,根据轻重缓急统筹安排实施项目。2022-2024年每年开工建设列入当年计划实施的项目,务必在上一年10月底前完成初步设计方案编制及相关审查,11月中旬按权限完成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批复和报备工作,未按时完成批复和报备的项目一律不得列入实施计划。(牵头单位:区水利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合理编制设计方案。在组织编制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初步设计时,要统筹把握本辖区内年度除险加固项目投资总额,合理确定具体项目的除险加固建设任务和投资规模,特别要对管理用房规模、上坝公路的长度和标准以及坝体灌浆的必要性进行科学、客观地分析,剔除不必要或效益不明显的建设内容,确保资金用在刀刃处,确保“除险加固一处、销号一处”。原则上同一年度实施的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概算总投资不得超过上级水利、财政部门确定的测算投资总额,确需超过的,由地方自筹解决。组织实施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系统项目建设设计方案时要根据技术导则和有关标准规范,因地制宜、科学规范进行设计。(牵头单位:区水利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规范审查审批流程。水利、财政、发改等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进一步精简和规范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前期工作及审批事项,建立水利为主、财政、发改等相关部门参与的联合审批机制,杜绝重复审批。经省级核查纳入全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实施方案项目库的小型水库直接开展初步设计,不再编制和审批相关专题,不再进行立项审批;使用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的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由市级组织技术审查,审查以水利部门为主、财政及发改部门参与,其中小Ⅰ型水库项目的初步设计由市级负责审批,小Ⅱ型水库项目的初步设计由市级进行技术审查、区(县)级审批。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初步设计方案完成后,应先进行区(县)级相关评审,按照《湖南省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湘财农〔2019〕59号)第十五条要求,“水利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下级相关部门不再审批和评审,包括不再进行招标前的招标控制价评审。”对市级技术审查后的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初步设计方案不再进行相关审查和评审,按权限完成批复后报省级备案。(责任单位:区水利局、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强化部门监督指导。区水利局负责按照省、市部署要求,编制年度计划,建立项目库,制定水库管理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加强对水库除险加固、运行管护和资金使用管理等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考核;区发展改革局负责对接省、市发改委积极争取省级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投资;区财政局负责监督指导财政预算资金和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使用管理;区、乡(镇)两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省级以下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经费,负责安排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系统的运维经费。(责任单位:区水利局、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建立健全政府部门对工程质量监督,项目法人对工程质量负总责,参建单位依法各负其责的质量管理体系。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开工前,项目法人应按照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质量监督部门要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勘察设计、建设实施、竣工验收等环节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严格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制。(牵头单位:区水利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强化项目资金监管。建立健全项目资金管理规章制度,严禁转移、侵占和挪用建设资金。小型水库除险加固省级以上补助资金实行总额控制和项目调剂,区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完成规定任务前提下,可在本行政区域内不同水库项目之间进行调剂使用。项目实施单位要在安全鉴定及核查意见的基础上,严格据实设计,合理确定投资,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规模和标准使用资金,严禁“报大建小”。区财政、发改部门应当会同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强项目资金的预算绩效管理,指导项目单位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项目完工并通过竣工财务决算审批后核定的结余资金,由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商财政部门统筹用于其他急需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的水库项目。(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局、区水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八)创新建设管理模式。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由区级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负责组建项目法人。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应推行集中建设管理。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系统的专业性和技术性强、项目分布散、单项投资小、运行维护难度大,各地可在统一技术标准的基础上,积极探索集中采购、集中建设模式,或者委托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能力的单位实行代建制或总承包制。同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完成“十四五”除险加固的小型水库标准化管理建设的基础上,选取基础条件好、交通便利的水库进行示范创建,探索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小型水库经营,通过打造“网红打卡点”、建设文化特色水库等方式,提升水库综合效益,利用经营收益承担水库部分管护费用,推进水库良性运行和可持续发展。(责任单位:区水利局,区文旅广体局、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资阳分局、市水文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九)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落实国家有关部委制定的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考核问责办法。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纳入全区河湖长制工作管理体系、全区真抓实干督查激励考核评价范围及政府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实行考核成果和资金安排挂钩的奖惩激励机制。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审计和稽查等部门作用,督促有关单位依法依规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对落实不力的责任单位和相关人员实施责任追究,确保按期完成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任务,确保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和人员安全。(监管单位:区政府督查室、区审计局、区水利局、区纪委驻区政协机关纪检组)

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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