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黄家湖新区2020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1 16:33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市信息公开工作等相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开资阳区黄家湖新区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年,新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分解任务,全面推进平台建设、制度建设,不断提高新区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提高了新区各项工作的透明度。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新区在资阳公众信息网上发布各类信息58条,其中乡村振兴、重点项目建设、精准扶贫、营商环境、环境保护等重点工作栏目信息发布共计20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单位2020年未收到群众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20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新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政务公开主动性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公开信息的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的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强化。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工作落实力度,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和质量。一是理顺工作机制,提高信息公开的针对性;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将内部自查与公众监督相结合,提高工作效率;三是根据新区工作需要,采取多样化的公开形式,并不断充实政务公开内容,努力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区政务公开中心要求,依法依规开展新区其他各项政务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