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资阳区林业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索 引 号:zyqlinyj/2024-1885387 发布机构:资阳区林业局 发文日期:2024-01-05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2023年是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起步之年。资阳区林业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重点围绕资阳区委、区政府和省林业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紧扣林业工作实际,以林长制工作为抓手,以维护生态安全为重点,以建设法治资阳为目标,加强制度机制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广泛开展林业法律法规学习和宣传教育,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政治引领,把握法治建设正确方向

  一是领会法治精神抓好工作部署。组织召开局法治建设工作会议,学习传达中央、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精神,明确部门法治建设工作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完善党领导法治建设制度和工作机制。

  二是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培训、党员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年纳入专题学习2次以上。认真组织学习宣传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及资阳区委有关工作方案,并严格贯彻落实,为资阳林业法治建设工作明确了思路、指明了方向。

  二、加强权力监督,提升局党组依法执政水平

  一是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及时传达并严格落实区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向区委请示报告的通知》精神,坚持对本局“三重一大”,即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行政权力的依法正确行使。

  二是建立健全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聘请了湖南求剑律师事务所的徐剑炜律师担任我局的常年法律顾问,签订了法律顾问聘请合同,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台帐,为局党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提供服务保障,有效促进了依法办事、防范法律风险的能力。

  三、突出制度机制建设,夯实林业法治建设责任

  一是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一把手为法治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各股室(站)长为具体负责人,以负责法制工作的林政股为总牵头单位,林业系统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法治建设体系。进一步健全与完善了局法治建设的工作会议、调查研究、督促检查、监督问责等常态化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主要领导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纳入了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内容,严格执行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公示制度,着力提高法治建设规范化水平。

  二是强化法制队伍建设。我局法制工作由内设股室林政股负责,现有专职工作人员2名。今年年初,为加强对乡镇林业工作的监督与管理,我局成立了长春垸中心林业站,负责联系对接相关乡镇林业工作,协助做好林业法律法规宣传及行政执法的辅助性工作。另一方面,为加强林业法治建设宣传,我局积极与区依治办联系对接工作,今年共报送林业法治建设工作信息12条,确保全年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四、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整体质效

  一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认真贯彻落实《益阳市资阳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益阳市资阳区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办法》、《资阳区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完善与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明确办理流程、办理要求、办理时限等,并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认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到行政执法信息及时准确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进一步完善本局权责清单,促推全面依法履职,增强部门执行能力。坚持有案必查,完善机关案件移送制度与“两法衔接”制度,对于行政处罚案件应录尽录,涉嫌犯罪的案件应移尽移。今年以来,我局通过“两法衔接”平台录入行政处罚案件18个,涉嫌犯罪移送案件2个。进一步完善规范行政执法案卷,确保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在资阳区2023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评查中,我局案卷被评为优秀案卷。

  二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为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我局制定并完善林业行政执法各项规章制度。在执法人员中持续开展以执政执法、三项制度、重大决策学习为主题的培训会议,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认真领会有关会议精神,全面了解当前行政执法形势,明确行政执法工作任务,增强执法人员工作紧迫感、主动性和执法意识,提升执法人员整体素质和能力水平。我局每年自主开展执法业务知识培训2次。同时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考核管理,强化责任追究制。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从事行政执法活动。2023年,我局报名参加全省执法资格考试人数18人,合格12人。局属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现有执法人员5人,均持有林业行政执法证,执法人员持证率100%。

  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资阳区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细则》,落实对规范性文件的法制审查,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等程序。将发文笺、部门合法性审查意见纳入备案案卷。实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即进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

  四是积极做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台帐。全年我局涉行政应诉案件2件,胜诉2件,均为本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出庭应诉率100%,胜诉率100%。

  五是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按照区委、政府有关工作要求,根据林业工作实际,制定并公示了我局《部门分类检查事项目录》、《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涉企检查工作计划》,进一步规范本局行政检查与执法行为,不存在选择性执法、任意性执法的情况,确保有效提升林业营商环境。

  五、强化普法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一是以林长制工作为抓手,结合乡镇林长巡林巡湿、造林绿化、森林防火、乡村振兴、生态保护、文明创建、行政执法等各项工作,坚持从群众需要出发,深入市场、乡镇(村),通过入户宣传、微信公众号信息推送、印发资料、张贴标语、悬挂横幅、设立咨询点、制作宣传栏、现场讲法释法、派出宣传车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宪法宣传周”、“植树节”、“世界湿地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秋冬季候鸟保护”、“加强生物安全管理,防治外来物种侵害”、“从协议到协力:复元生物多样性”等系列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参与了由区司法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单位联合开展的资阳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暨“民法典宣传月”主题宣传活动,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充分运用典型案件教育引导广大林农、林企落实主体责任,做到“警示一宗、教育一片”,有效防范违法行为的发生,维护林业法律法规的权威,有力增强了群众的法治观念,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二是以考促学,营造浓厚学法氛围。组织全局干职工积极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法和“学习强国”答题测试活动。2023年,我局报名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分众分类学法考法人数58人,合格58人,完成了学时完成率100%、参考率100%、考试合格率100%的任务。通过以考促学,提高了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和学习法律、业务知识的热情,努力从“学法者”转变为“普法员”,在机关内部形成浓厚的学法氛围,收到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全局上下形成领导干部依法决策,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良好风气。

  三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持续推进“八五”普法。紧紧围绕林业普法职责,把全民普法与林业执法有机结合,切实履行普法主体责任,稳步推进普法宣传和依法治林工作。制定并公示了本局2023年度普法重点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各股室负责人作为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的责任人,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把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年终将普法工作作为各单位综合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履职报告评议制度,做到常抓不懈,确保实效。同时,按照区“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工作要求,积极开展我局“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及时向区普法办提交了相关工作台帐及资料,配合完成全区“八五”普法中期评估验收工作。我局普法工作从部署安排、开展落实、检查督促到总结考核逐步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经常法的良好运行机制。

  六、持续规范部门履职,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切实规范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工作。积极开展“湘易办”APP的推广使用及主动提醒服务工作,进一步完善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省“互联网+监管”平台事项梳理与填报工作,目录认领率、事项填报率与发布率均为100%。进一步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及“多证合一”、“证照联办”、“证照分离”等改革,完成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入驻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着力推进“最多跑一次”、“不见面审批”、“一网通办”,不断优化行政审批流程,保障行政审批质量、效率与政务服务水平的全面提升。

  二是落实涉企柔性执法制度。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我局不断深入探索包容审慎的监管方式,依法制定符合资阳林业实际的涉企柔性执法“四张清单”,加快推进“一目录、四清单”工作。在全面推行林长制以来,在区林长办的推动下,我局与区检察院密切配合,建立了“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形成检察监督与行政履职共同发力的生态保护新格局。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由区林业局会同区检察院,通过线索移送、沟通对接等,迅速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调查,出具生态环境损害评估意见书。赔偿权利人区林业局和赔偿义务人就生态损害事实、鉴定结论、赔偿责任等启动磋商程序,达成一致意见后,共同签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2023年,全区共办理林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1个,类型为野生动植物资源破坏案件,已成功磋商办结。这既是向破坏生态环境行为“亮剑”,也是保护生态环境与优化营商环境的有效结合。

  三是加强依法治林,组织行政执法力量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盗伐、滥伐、毁坏林木和非法占用林地、野外用火、猎捕销售野生动物、采挖野生植物等违法行为,不断提高群众自觉维护生态秩序、保护森林资源的法律意识和生态意识。

  四是建立健全林权纠纷调处协商机制。为进一步强化集体林权的稳定,切实做好全区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工作,结合资阳实际,我局与各乡(镇)人民政府建立了林权纠纷调处协商机制,我局负责对全区的林权纠纷工作进行指导,工作原则是以调解为主,行政确权为辅,尽可能地消化矛盾、化解纠纷、维持安定团结。本年内全区未发生因涉及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引起的重大负面舆情、非正常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确保了经济发展秩序的持续稳定。

  尽管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法治方面学习教育还不够,基层法治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普法工作有待进一步完善,创新工作思路、方法研究不够,普法的针对性、时效性、实用性有待提高。下阶段,我们将继续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法治建设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机制,切实加强法治力量建设,使法治力量与法制建设的任务相适应。二是重点抓好我局法治政府建设薄弱环节,突破难点问题,强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措施落实。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加强对全局各职能股室法治建设的督促检查和分类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对推进不力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

  (二)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一是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大对涉林领域中关系群众切身利益案件的执法监督力度,解决行政执法中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二是开展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大“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力度,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全面推进政府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三是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完善案卷管理,进一步提高案卷质量,规范行政执法;四是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监督机制,进一步明确备案审查工作程序,依法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五是积极开展落实涉企柔性执法制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三)进一步提升依法化解矛盾纠纷能力。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部署,切实做好全区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工作,健全完善林权纠纷调处协商机制,加强相关业务培训,确保集体林权的稳定。

  (四)进一步加强法制机构自身建设。一是推进本局法制机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作用,当好局党组法治政府建设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二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加强执法队伍专业性、业务性培训学习,全面提升执法人员法治理论知识水平与素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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