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城管快速处罚一起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行为
索 引 号:zyqcgj/2021-1418843 发布机构:资阳区城管执法局 发文日期:2021-07-12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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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现场,当事人王某主动承认违法事实,积极配合城管执法部门调查,城管执法人员督促当事人第一时间按规定清理,目前已整改完毕。

房屋装修、工程建设等免不了产生建筑垃圾,然而,有些人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加上受运输成本“不划算”等思想影响,偷倒、乱倒建筑垃圾现象时有发生。7月10日,资阳区城管局执法队员在辖区巡查时接到群众举报金花湖西路附近发现有一堆建筑垃圾。经查实,是某小区装修项目的王某于上午9点左右,偷偷用面包车将建筑垃圾倾倒此处,共计一车。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的王某还没离开现场,就被群众发现举报。区城管局处罚中心随即就王某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行为立案查处,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鉴于王某的违法行为属于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根据《益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制度》第一章第二节的规定,对其进行行政处罚100元。

资阳城管温馨提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随意乱倒、堆放和处置建筑垃圾,应当堆放在指定的地点。同时,应当注意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城市生活垃圾,以便于科学垃圾分类,实现资源循环利用。切不可抱侥幸心理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否则“后果”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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