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区商务局工作职能
索 引 号:zyqswj/2020-1111395 发布机构:资阳区商务局 发文日期:2020-01-13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一)贯彻执行有关内外贸易、经济合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我区国内外贸易、招商引资、承接产业转移、对外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的政策措施和实施办法,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二)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促进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拟订全区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四)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提出整顿和规范全区市场秩序的工作建议;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全区商务行政综合执法工作。 

(五)调查研究流通行业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制定全区商品流通业和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等)的市场准则,承担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全区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经营管理;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租、旧货流通活动和对成品油市场进行监督管理。

(六)执行国家制定的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进出口商品目录和进出口配额招标政策,组织协调全区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编制并组织实施一般商品的进出口年度计划;负责出口商品基地建设的指导和出口品牌培育工作。

(七)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八)拟订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服务出口、服务外包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九)贯彻执行我国多双边(含区域、自由贸易区)经贸合作战略和政策,推进我区与其他国家(地区)的经贸往来与投资贸易合作;承担全区商务领域涉及世界贸易组织事务的相关工作,负责对外经济贸易协调工作。指导我区对港、澳、台地区贸易和经贸合作活动,协调港、澳、台投资管理工作。

(十)负责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协助开展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

(十一)指导全区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工作,组织实施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政策;依法监督外商投资;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投资促进及全区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工作,规范招商引资活动;承接会展业促进与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市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工作。

(十二)承担全区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区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指导、协调和管理外经项目的设备出口。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援助政策和方案,协调管理全区承担的对外援助项目;协调管理多双边对我区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的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指导和管理全区对外援助和受援项目。

(十四)负责组织协调相关企业参加商务部、省政府、省商务厅、市政府、市商务局举办的内外贸易促销活动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活动,指导、协调以资阳区名义在境内外举办的各种内外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活动。

(十五)负责直属企业及行业管理办公室的监督管理。

(十六)承担全区商务系统统计及其信息发布工作,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指导全区流通领域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建设。

(十七)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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