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益阳市资阳区自然资源局2024年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得本单位政务信息,编制《益阳市资阳区自然资源局2024年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在“资阳区人民政府网站”查阅。《指南》将根据政务公开情况实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

  1. 公开范围

  本单位掌握的政务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务信息,均应予以公开。主要内容包括:

  ①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

  ②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③重大项目建设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④工作动态;

  ⑤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2.公开形式

  本机关主要通过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3.公开时限

  主动公开范围内的政务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变更(信息如需相关部门批准,认定后方可公开的,自获得批准、认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已公开的政务信息至少保留1年以上。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提供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1.受理机构

  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资阳区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2.申请步骤

  ①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申请表应当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个人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机构法人授权委托书。

  ②递交申请。申请人可以直接到受理机构提出申请,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等方式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传真左上角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 申请的处理。本单位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并根据先后顺序进行处理。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则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①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向申请人提供信息或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②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③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④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主管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⑤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不存在。

  受理机构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受理机构将在全部处理完成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政务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的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若本单位答复申请人可以提供信息,将在申请人办妥有关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提供。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单位全称:益阳市资阳区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益阳市资阳区三益北街2号

  主要负责人:谢劭

  公开电话: 0737—3276168

  电子邮箱: 1365109@qq.com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四、监督与投诉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向资阳区自然资源局机关纪检办公室举报,监督电话:0737—3276170。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本指南将适时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