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一问一答(一)
索 引 号:zyqzrzyj/2025-2041195 发布机构:资阳区自然资源局 发文日期:2025-02-27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问题:不动产登记的类型都有哪些?

  回答:依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不动产登记的类型包括: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

  首次登记:主要是指不动产权利第一次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情形(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不得办理不动产其他类型登记)。

  变更登记:主要针对不动产权利人的姓名或者不动产坐落等发生变化的情形。

  转移登记:主要针对不动产权属发生转移的,如买卖、继承、赠与、以不动产作价入股等,这是最为普遍的一种登记类型。

  注销登记:是指因不动产权利的消灭等而进行的登记。

  更正登记:一般是指登记机构根据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有错误或者依职权对登记簿的错误记载事项进行更正的行为。

  异议登记:是指登记机构将事实上的权利人以及利害关系人对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所提出的异议申请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

  预告登记:是为保全一项以将来发生的不动产物权变动为目的的请求权的不动产登记。

  查封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根据人民法院等提供的查封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将查封的情况在不动产登记簿上加以记载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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