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公告
刘超因保管不善,将湘(2021)资阳区不动产权第0052609号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作废。
序号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证号 |
权利人 |
权利类型 |
用途 |
坐落 |
不动产面积 (平方米) |
1 |
430902005029JC 00048F00010001 |
湘(2021)资阳区不动产权第0052609号 |
刘超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资阳区新桥河镇 毛家山村李家湾组 |
424.29/ 141.43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益阳市资阳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
联系电话:0737--3809102
公告单位:益阳市资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