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铭权、李振宇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申请人李铭权、李振宇因继承原因取得龚爱华坐落于资阳区新桥河镇爱屋湾村金塘组的不动产(不动产权证书号:湘(2021)资阳区不动产权第0059076号。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涉及继承的不动产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1.8.6的规定,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3年07月2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序号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证号 |
权利人 |
权利类型 |
用途 |
坐落 |
不动产面积 (平方米) |
1 |
430902005025JC 01189F00010001 |
湘(2021)资阳区不动产权第0059076号 |
李铭权 李振宇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资阳区新桥河镇 爱屋湾村金塘组 |
107.95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益阳市资阳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
联系电话:0737--3809102
公告单位:益阳市资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