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周慧玲等4人行政执法证的公告
索 引 号:zyqsfj/2024-2014100 发布机构:资阳区司法局 发文日期:2024-11-15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为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现根据《湖南省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离职的周慧玲等4人原持有的行政执法证件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附件:资阳区行政执法证件注销汇总表



  资阳区司法局

  2024年11月15日

  附件:

资阳区行政执法证注销汇总表

序号

工作单位

姓名

性别

部门及职务

原执法证号码

证件注销原因

1

益阳市资阳区长春镇人民政府

周慧玲

经济发展办工作人员

18080197414

离职

2

益阳市资阳区长春镇人民政府

赵叶佳

经济发展办工作人员

18080197402

离职

3

益阳市资阳区长春镇人民政府

彭岭

经济发展办工作人员

18080197417

离职

4

益阳市资阳区长春镇人民政府

彭玉洁

经济发展办工作人员

18080197421

离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