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交了2万定金,你不认账我就不结货款。”
“明明只交了1万,你这是耍无赖。”
钟某与郭某就因为这个定金问题争执了三四年,一笔货款至今未付清。来到新桥河司法所后双方还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争执不下。新桥河司法所了解到,2018年11月28日钟某到郭某所经营的预制板厂定做产品,后一直因当年所交定金数额产生争议,没有结清货款。
双方就此事曾多次交涉未果,在司法所说明事情经过的时候两人说到激动处还吵得不可开交。为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发,司法所工作人员立即上前劝说,稳定双方的情绪。新桥河司法所了解到他们口中的定金没有书面证据。随后司法所围绕“口说”的定金和“未付的货款”这两个焦点开展耐心细致的分析,经过数小时的调和,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因定金没有有效证据,双方各让一步,明确定金为17000元;从货款中减去17000元后,钟某还需支付56152元货款给郭某。双方握手言和并签订了调解协议,多年的矛盾就此化解。
生活中经常出现熟人交易,比如付了定金没有打收条、给了货物没有让对方签收,都是基于双方信任的“口头交易”。俗话说“口说无凭,立字为证”。当发生交易纠纷时,“立字”就很关键了。“你们俩当时要是注意留下书面证据,就不用拖这么多年了,还影响了这么多年的感情。 ”新桥河司法所工作人员在事后跟双方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