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区司法局内设机构
索 引 号:zyqsfj/2020-1197094 发布机构:资阳区司法局 发文日期:2020-01-22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组

负责处理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承担相应的沟通联络、参谋协调、督促落实职责。

(二)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管理、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政务协调、信息调研、保密、信访等工作。综合协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拟订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信息化建设工作股

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应急管理、综合治理、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区局指挥中心工作。

(四)法制审查工作股

负责指导全区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承办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承办区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受理有关规范性文件审查申请,负责审查并对违法和相互矛盾的规范性文件提出处理建议。负责为区人民政府重大民商事和行政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参与并指导政府重大民商事法律活动,负责对重大政府合同文本进行建档备存;负责对区政府参与的其他民商事法律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承办区政府有关涉法涉诉事务,承担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负责。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工作。监督、指导区政府各部门行政赔偿、行政裁决、行政确认和行政处罚工作。办理区人民政府受理的行政赔偿、行政裁决、行政确认案件。组织审核、清理、编纂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

(五)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

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指导行政裁决工作。推行行政责任制、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等执法制度。负责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备案审查工作。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负责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负责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问题。负责区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负责监督管理法律服务市场,对法律服务工作人员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及工作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对其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查处。

(六)行政复议与应诉股

负责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拟定全区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区政府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监督、指导区政府各部门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代理区人民政府行政应诉事项。承办本单位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

(七)社区矫正工作管理股(益阳市资阳区社区矫正中心、益阳市资阳区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

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拟定全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指导社区矫正社团工作。负责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承担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八)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区 “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守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负责处理区委依法治区办公室日常事务。指导督促全区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参与指导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和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承办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规划建设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区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负责拟定全面依法治区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指导全区有关部门对外的法治宣传工作。负责本单位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

(九)人民参与促进法治工作股(人民陪审员和监督员选任管理办公室)

负责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建设工作。推进基层司法所建设。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工作,指导管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负责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工作。承担区三调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区法律援助工作。指导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区法律援助中心、乡镇街道、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负责组织、指派律师、法律服务人员承办法律援助案件。负责指导、监督司法鉴定工作。负责统一管理法律援助案件档案资料。负责法律援助资金的使用、管理。

(十一)律师工作管理股

负责指导、监督全区律师工作。负责指导所属律师事务所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党的组织建设。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所,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工作。

(十二)装备财务保障股

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经费的预算、决算及使用情况的审核监督。管理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服装、办公设备、车辆等物资装备。负责机关财务、系统国有资产管理。

(十三)政工室

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全区司法行政干警岗位培训。负责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负责系统政务和公益域名的注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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