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湖南国基教育服务中心等45家区本级社会组织连续两年未按规定接受社会组织年度检查,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三项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的规定,资阳区民政局对湖南国基教育服务中心等45家区本级社会组织作出拟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现将拟撤销的社会组织名单予以公布。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8月2日前,持相关证明资料到资阳区民政局办公楼402室(社会组织管理股)进行陈述或申辩。
益阳市资阳区民政局
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