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医疗机构因在2023年医疗机构年度校验内限期整改期满仍不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湖南省医疗机构校验实施细则(试行)》要求,我局依程序注销该医疗机构并予以公示(注销名单详见附件)。
自注销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已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益阳市资阳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6月20日
资阳区医疗机构注销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