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保企业: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帮助企业降低成本,与企业共度难关,切实做好稳就业工作,根据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服务支持企业发展有关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益资人社函〔2020〕3号)精神,现将我区疫情防控期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裁员率指标
中小企业的裁员率指标由原“不高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提高到“不高于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2019年度为5.5%),30(含)人以下的小微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员工总数的20%。
二、返还标准
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的企业,返还2019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其中防疫物资生产企业或由政府指定的防疫服务企业为60%,需提供工信部门的相关证明)。
三、申报条件
1、企业信用良好,用工规范,遵守劳动和社会保险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劳务派遣业务为主的企业暂不纳入。
2、足额缴纳2019年度失业保险费。
3、2019年度裁员率不高于上述标准。
四、申报材料
1、益阳市资阳区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请表。
2、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承诺书。
五、资金拨付
经区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财政部门审核审批,网上公示无异议后,拨付到企业开户银行。
六、受理程序
1、因我区暂未开通稳岗返还网上申报通道,企业可通过电话咨询,通过EMS邮寄资料或在线传输资料办理。
邮寄地址:益阳市资阳区三益南街67号
电 话:0737-4310038
联 系 人:肖夏凯
2、2月24日至3月24日集中受理,受理后即审即拨。请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没有及时申报的,疫情结束后,可按正常程序申报。
益阳市资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