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区法律援助中心
关于招募法律援助志愿律师的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法律援助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规定,结合我区工作实际,资阳区法律援助中心决定公开招募法律援助志愿律师成立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择优原则
二、招募对象
益阳市市属律师事务所中正常执业的律师,资阳区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以下统称“律师事务所”)中正常执业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以下统称“律师”)。总数不超过25人。
三、招募方式
由律师个人自愿申报,经各律师事务所择优推荐,区法援中心组织复核后入库。
四、招募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品德、纪律意识和专业能力;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工作敬业,责任心强,善于沟通,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心法律援助事业;
3.身体健康,具备为法律援助工作所必需的时间和精力,能够为当事人提供及时、有效、符合标准的法律帮助;
4.自愿遵守区法援中心各项工作制度及要求;
5.在律师执业年度考核中均被评为称职以上,近三年未受过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行业处分;
6.无因承办法律援助事项被公检法等有关部门及受援人有效投诉;
7.所承办的法律援助案件无不合格案件。
(二)专业条件
1.刑事案件律师:具有丰富的刑事法学理论知识和刑事辩护与代理的实务经验;
2.民事行政案件律师:具有丰富的民事、行政理论知识和诉讼代理等实务经验。
(三)优选条件
1.中共党员、退役军人;
2.长期热心法律援助工作,近三年承办过资阳区法律援助案件并被评定为省市区优秀案卷的,或所承办案件入选部、省级典型案例的;
3.近三年多次参与资阳区法律援助中心组织的志愿活动的。
五、招募流程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16日17:00止,推荐单位将纸质材料(原件)报送至区法援中心大厅归档窗口。
(二)报名材料
1.《资阳区法律援助志愿律师申请表》(需本人签名)(见附件一);
2.身份证复印件;
3.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4.廉洁从业承诺书(需本人签名,交原件)(见附件二);
5.益阳市资阳区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库志愿律师信息汇总表(见附件三);
6.优选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律所印章)。
(三)审核程序及相关要求
1.本次招募不单独接受律师个人申报。
2.符合报名条件的律师,通过律师事务所报送材料,由区法援中心进行审核;
3.推荐单位应严格按照条件择优推荐,推荐入库的律师应当满足基本条件及所选库的专业条件,并应当将多次参与法援案件办理及办理效果作为重要择优条件;
4.区法律援助中心组织对推荐律师进行复审,复审无异议的,为资阳区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库拟入库律师;
5.区法律援助中心将拟入库律师名单进行公示,为期5天,无有效检举、投诉的,予以正式入库。
六、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工作内容
(一)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积极履行法律援助志愿律师职责,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援助服务,依法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二)自觉接受区法援中心的指派、监督和指导,按照司法部制定的法律援助服务规范和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优良标准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按规定反馈工作情况、案件进程并办理结案归档手续,并保证结案后1个月内提交符合要求的卷宗;
(三)积极参与区法援中心组织的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活动;
(四)积极参与各类法律宣传活动、培训、案件质量评估等;
(五)撰写经办法援案件典型案例,提交案例的数量每年不少于1个;
(六)参与研究和处理重大、疑难法律援助案件;
(七)其他法律援助相关工作。
七、法律援助志愿律师管理
(一)入选法律援助律师库的律师,应接受区法援中心的管理,遵守各项管理制度及工作要求。
(二)若入库律师不遵守各项管理制度及工作要求,将依据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动态调整;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将通报主管司法行政机关、所属律师协会依法依规给予处分或处罚。
咨询联系人:李思
咨询电话:4326269 18374203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