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资阳区人社局领导解读《资阳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5-08-19 10:37 信息来源:区人社局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一、制定意义和目标是什么?

  《资阳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实施办法》的制定,是资阳区贯彻落实《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湘人社规〔2023〕1号文件精神的具体举措,旨在适应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新要求,解决原有政策与现行上位法不符的问题,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推动社会保障制度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二、《实施办法》主要内容?

  本办法核心内容突出以下几个重点:在对象认定方面,严格执行“村(社区)初审、乡镇(街道)复审、区人民政府审定”三级审核和两级公示制度,确保认定工作规范透明。在保障标准方面,实行与全省基准挂钩的统一补贴办法,明确补贴年限和标准,确保政策公平统一。在资金保障方面,建立多元筹资机制,明确政府、用地单位、集体等多方责任,同时严格实行专户管理,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这些规定既体现了对农民权益的实质保障,也注重政策的可操作性和可持续性,为各项工作开展提供了明确依据。

  三、如何贯彻落实?

  贯彻落实好这项《实施办法》,关键要抓住三点:

  一是压实责任。各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必须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原则履职尽责,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

  二是精准执行。要紧扣“三审两公示”认定、参保补贴发放、社保资金筹集管理等关键环节,把政策精准落实到每一个人、每一分钱。

  三是强化监督。必须确保社会保障资金专款专用、阳光操作,对任何挤占挪用行为“零容忍”,切实守护好群众的“养老钱”、“保命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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