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资阳区经营性农村集体资源资产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附音频解读)
发布时间:2022-11-09 18:21 信息来源:资阳区政府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乡村振兴的決策部署,规范农村集体资源、资产管理,保障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出让、出租和增值收益分配制度,盘活农村闲置农房和低效使用的办公用房、校舍等集体资产,增加村集体和农民财产性收入。

二、制定文件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共益阳市委 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努力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走在前列奋力实现新时代山乡巨变的意见》等文件,统筹考虑乡村振兴涉及农村方方面面和我区农村土地资源现状,制定本文件。

三、制定文件拟解决的问题

通过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资源资产的合同管理,防范和控制合同风险,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集体资源资产安全、增值保值,以低风险、可持续方式益活用好集体资源资产,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

四、制定文件的主要内容

《关于经营农村资源资产的实施意见》 文件分为七个部分:一是以列举的方式明确农村集体资源资产的范围。二是确定经营农村集体资源资产的原则,坚持以效益为中心,统筹兼顾分配与积累,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和成员增收。是经营农村集体资源资产的合法性,从主体、用途、内容、程序四个方面确保合法性。四是经营农村集体资源资产的时效性,原则上不提倡签订长期性经营合同。五是经营农村集体资源资产的收益及分配。六是农村集体资源资产的风险评估。七是农村集体资源资产的审计监督。再附上两个签订合同的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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