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资阳区加快推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奖励暂行办法》的政策解读(附音频解读)
发布时间:2022-11-09 18:10 信息来源:资阳区政府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一、推进资阳区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奖励的必要性

   (一)上级有要求。今年来,为了刺激消费稳增长,同时帮助文化旅游企业渡过难关,中央、省里、市里陆续出合了系列文件,提出了一系列促进消费、助企解困的措施。2月28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改委、文化和旅游部等14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将旅游业作为重点帮扶行业,给予有力的政策支持。3月28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湖南省促进服务业领域部分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对旅游业提出了明确的纾困扶持措施。5月份,市里先后出合了《益阳市加快推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关于〈加快推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实施细则》,提出了一系列奖励扶持措施,范围比较全,力度非常大。市里要求各区县市制定相应的奖励扶持措施。

   (二)文旅融合发展形势有需要。我区现有的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相关政策非常欠缺,随着文化和旅游产业的进一步融合发展以及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标准的出合,国家及省、市已制定了多项文化旅游发展的政策文件,新增了对旅游用地政策保障,对星级旅行社、旅游名镇、名村、“旅游+”示范点新业态、旅游购物点、旅游商品、文创旅游产品等进行奖励。各地为了吸引游客、促进地接业务的开展,还制定了专门针对旅行社招来游客进来的促销奖励办法,我区原有的政策支持力度难以支撑文旅融合发展新形势的需要。同时,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对体制机制、政策保障、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等方面也提出了相应要求,在目前的形势下,要想达到标准,还需要政府用政策来进行引导和撬动。

   (三)资阳文旅企业有期盼。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文旅产业发展,投入了大量资金,加强文旅基础设施建设,引进了几家战略投资者,建设了几个景区景点,但由于资阳文旅基础比较薄弱,还需要继续给子进一步的支持。特别是鼓励旅行社招徕游客前来资阳消费、鼓励企业(个人)走出去营销鼓励旅游商品研发生产等方面,资阳区一直还没有相关扶持措施,每年参加国家、省、市文旅部门组织的会展(如旅博会、红博会、文旅招商会、乡村旅游文化节等)或者旅游行业劳动技能比赛的积极性均不高,如果出台这个扶持奖励办法,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作为杠杆,则可充分调动文旅企业和文旅从业人员的积极性,讲-步撬动资阳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因此,该奖励办法的出合,是大势所趋、发展所需、人心所向。

二、本奖励暂行办法起草概况

(一)成立专班。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黄瑛,区政协党组书记、主席张金龙,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吴昊多次调度,对文件起草提出明确意见和要求。由资阳区文旅广体局党组集体研究,党组书记、局长陈文斌牵头,成立了起草小组。

(二)调查研究。起草小组对全区现有文旅产业基础深入调研分析,对照省、市制定的相关政策,并借鉴长沙市望城区安化县、桃江县、南县等地的相关政策文件,掌握了大量一手资料。

(三)征求意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了征求意见稿,文件起草小组分别向各乡镇、街道、长春经开区、财政、发改、自然资源、税务等部门征求了意见。同时,还分别向旅游市场主体等进一步听取意见,经过不断修改完善,形成了本暂行办法

三、本奖励暂行办法的相关说明

(一)《奖励暂行办法》的基本特点。

一是来源依据上,充分吸收现有成果。吸收消化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若干措施》和益阳市《关于推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有关政策文件,落实区党代会对文旅产业发展的要求,结合资阳区文旅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同时也借鉴了外地的先讲经验做法。二是支持重点上,充分回应行业需求。聚焦文旅项目开发、文旅品牌创建、文旅市场拉动、文旅人才扶持等方面,旨在回应文旅企业和游客诉求,破解制约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瓶颈。三是奖励标准上,充分发挥投入绩效。既专虑了区财政承受能力,又注重调动社会特别是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二)《奖励暂行办法》的主要内容。

《益阳市资阳区加快推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奖励暂

行办法》共分4章,第一章总则,主要说明本办法出合的来由,以及奖励扶持资金的来源第二章奖励主体,主要明确了奖励的对象,包括旅行社,区内各A级旅游景区、星级乡村旅游景点,区内旅游企业,社会团体,星级宾馆酒店、饭店和旅行社等涉旅企业的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符合奖励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例如乡镇人民政府。对获得相关奖项也提出了具体的前置要求。第三章奖励类目,主要设置了4个奖项,分别为文旅项目建设奖、旅游品牌创建奖、旅游营销宣传奖、旅游人才建设奖。这4个类别,基本呼应了市里要求,叉结合了资阳区实际,基本涵盖了资阳区文旅发展方面需要奖励扶持的范围。第四章附则,主要明确了区政府每年设立旅游发展专项资金100 万元,用于以上各项奖励,以及区里组织开展的规划编制、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活动推介、业务培训、宣传品制作、智慧旅游建设、旅游项目提升、招商引资等方面工作。同时明确了奖励兑现的申报和审批流程等事项。

(三)《奖励哲行办法》的具体实施。

由区文旅广体局负责制定相关项目的考核细则,并组织接收审核申报资料,根据评审结果,提出资金拨付计划报区财政局;由资阳区税务局负责核实文旅企业纳税情况;每年由区文旅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区文旅广体局初审,报区文旅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审校,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后,区财政将相关奖励资金投付到区文旅广体局兑现实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