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推进我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事宣,近期计划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开展益阳市资阳区长春镇等 2 乡镇和平村等 13 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六年)和益阳市资阳区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充项目(第一批)招标工作,为做好公开遴选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概况
2.项目名称:益阳市资阳区长春镇等2乡镇和平村等13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六年)、益阳市资阳区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充项目(第一批)。
2.建设地点:资阳区境内;
3.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759.9万元,全部来源于上级财政资金;
4.工作内容:按照现行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标准、规范的要求,在约定时间内开展招标工作。
二、工作要求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相关规范规程开展资阳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并对出具的成果负法律责任。
三、遴选条件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且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近三年未违反《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未受到纪检等相关管理部门处罚,参与遴选的公司没有黑名单记录。
四、提供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具备相关代理资质);
3.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季度评分(或相关行业平台的信用评分);
4.近三年未违反《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未受到纪检等相关管理部门处罚的承诺书:
5.近三年业绩证明材料。
五、遴选方式
1.凡有意向参加遴选的机构,请于2026年9月16日(周三)至2026年9月18日(周五)下午17:00前,到资阳区农业农村局四楼417报名并提现场审核资料,不符合遴选条件、资料不齐全的视为报名不成功。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已报名登记并提交资料的参选单位,请于2026年9月20日(周日)上午10:00到资阳区农业农村局二楼会议室参加遴选,上午10:00前未入场的单位视为放弃参加遴选。
(联系人:曾先生 19373775775)
益阳市资阳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