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18日至6月3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资阳区统计局进行了巡察。2025年8月28日,区委巡察组向区统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区统计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严肃政治任务和推动工作的契机,以高度政治自觉扛起整改主体责任。收到反馈意见后,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全面认领问题,迅速制定《整改方案》,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统筹推进。在党组统一领导下,各股室对照问题清单逐项细化措施、明确时限,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整改中,局党组坚持标本兼治,既聚焦“当下改”,更着眼“长久立”,针对政策执行、财务管理等重点领域,深刻剖析根源,及时修订完善制度。同时,坚持整改落实与业务提升深度融合,以整改促业务、以业务验整改,持续巩固深化成效,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局党组织书记黄剑华同志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始终把巡察整改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反馈会后,第一时间主持召开党组会议,组织班子成员深入剖析问题根源,研究审定整改方案,明确提出“照单全收、坚决整改、标本兼治”的总体要求。整改期间,坚持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多次听取整改情况汇报,亲自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堵点难点,督促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注重举一反三,牵头组织修订完善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等一系列制度规定,从源头上堵塞管理漏洞,切实把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落实到整改全过程各方面,确保了巡察整改工作方向不偏、力度不减,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集中整改期内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落实巡视、巡察问题整改打折扣
1.问题1:整改主体责任未压实。上轮巡察中指出办公室主任刘某混编混岗问题,党组没有及时研究撤换,目前刘某仍任该职。巡察指出的“统计执法力量薄弱,执法能力不足”问题,在2024年省委巡视中发现依旧存在,至今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0月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资阳区区管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办法》,按照文件要求重新选拔任用中层干部,会议明确免去刘某办公室主任职位,并印发《资阳区统计局党组关于中层干部任免的通知》(益资统组〔2025〕9号)。二是2025年10月印发《中共益阳市资阳区统计局党组关于调整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干部分工的通知》(益资统组〔2025〕10号),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干部分工进行调整,新增统计法治工作人员2名以增加统计执法后备力量。此外,计划于2026年选派3名符合条件的干部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资格证”考试。
2.问题2:同类问题整改不彻底。上轮巡察指出“谈心谈话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本轮巡察发现2021年落实谈心谈话“四必谈”制度依旧不到位,全局17名党员仅对谢某等3名党员开展谈心谈话。
整改情况:2025年9月下旬,各分管领导对拟调整岗位的中层骨干开展了任前谈话。10月,在完成中层干部重新选拔任用后,由各分管领导分别对新任命的统计事务所所长、农调队队长、办公室主任、法规股股长等中层干部开展了任后谈话。11月8日召开区统计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四必谈”范围组织开展谈心谈话,即: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之间必谈,班子成员相互之间必谈,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队)负责同志之间必谈,主要负责同志、班子成员与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党员代表必谈。通过逐一深入交流,充分沟通思想、听取意见,为民主生活会打好基础。注重将谈心谈话中收集到的意见建议与巡察整改相结合,建立台账、明确责任,确保谈话成果转化为整改实效,推动干部作风持续改进、巡察反馈问题真改实改。12月,各中层干部与各业务专干深入开展谈心谈话。2026年2月26日召开了2025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2026年3月9日召开2025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严格按照“四必谈”范围组织开展谈心谈话。
(二)反馈问题: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级工作要求有欠缺
3.问题5:依法治统工作落实不充分。指导完善联动机制不到位。2023年区发改等四个部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文件中“主要负责人负第一责任,分管负责人负主体责任”的表述存在明显错误未能及时发现纠正,被省委巡视组指出。统计、审计监督协同不到位。2023年与区审计局联合出台了加强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工作的协作办法,但一直未按要求落实,直至2024年9月才逐步开展工作。统计造假防范工作不到位。2020-2023年,未向市统计局和区委、区政府上报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情况年度报告。至今未建立在库企业数据波动预警制度,对数据预测、防范造假工作存在缺项。基层培训指导不到位。业务培训不及时,乡镇、街道、企业统计员变更后未及时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基层指导不全面,企业统计台账工作指导不到位,2024年仍有2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奥士康、颐丰食品)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设置统计台账。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健全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方面,区发改、住建、商务、工信4个部门印发的本部门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中“主要负责人负第一责任,分管负责人负主体责任”的表述错误,2月区统计局法规工作人员指导以上4个部门完成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责任制纠正,重新印发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文件,7月组织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建立情况“回头看”工作,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二是加强统计监督与巡察监督、审计监督等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形成监督合力。区统计局与区委巡察办强化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2025年2月,出台《中共益阳市资阳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更新区委巡察人才库的通知》(益资巡办〔2025〕2号),区统计局根据巡察工作需要,向区委巡察办推荐1名统计业务骨干纳入区委巡察人才库。2025年3月10日,区委巡察办在启动巡察工作前,向区统计局发出专项函询,重点了解被列入巡察范围的单位是否存在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情况。3月13日,区统计局正式复函,经全面核查,未发现被巡察单位存在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行为。区统计局与区审计局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强化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的协同效应。2024年9月,区统计局、区审计局就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协同工作开展联合会商,上报《关于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协同不及时的整改报告》(益资统〔2024〕15号)。2024年9月针对区档案馆、区农机事务中心、沙头镇3个被审计单位,2025年3月针对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3个被审计单位,区审计局向区统计局进行函询,重点查询上述单位是否存在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线索,区统计局均向区审计局正式复函,未发现以上单位有涉嫌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情况。三是上报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情况。区委、区政府向市委、市政府上报《中共益阳市资阳区委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情况的报告》(益资委〔2025〕15号),区委、区政府向市委、市政府上报《中共益阳市资阳区委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情况的报告》(益资委〔2026〕13号);区统计局分别于2024年、2025年向市统计局上报《益阳市资阳区统计局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情况的报告》。四是2026年1月,区统计局正式建立数据波动预警制度,制度涵盖事前预警与风险研判、事中监测与实时审核、事后经济形势分析研判等环节,系统构建起全过程数据质量监控机制,进一步筑牢数据质量防线,有效补齐防范统计造假的制度短板。五是强化统计基础工作。为进一步强化统计基层基础工作,2025年3月21日,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李谋组织召开全区统计工作暨统计业务培训会议,会上要求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经开区)强化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按照统计规范化建设标准,严格督促企业规范建立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提高源头数据质量。2025年4月22日、4月25日,分别组织召开了2025年全区相关部门单位、乡镇(街道、经开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推进会议,传达学习湖南省统计局有关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会议及文件精神,部署2025年资阳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相关工作。为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靠,我区立足实际,聚焦“四上”企业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单位,指导督促规范设置原始记录与统计台账。同时,结合企业行业特性与信息化应用现状,分类推进电子统计台账建设,引导具备条件的“四上”企业安装并使用企业电子统计台账软件;对信息化基础弱的企业暂时指导其采用EXCEL表格形式的电子统计台账。2025年,区统计局开展执法检查的10家单位均已按要求规范设立统计台账。
4.问题6:统计执法成效不明显。执法队伍有待提升。全局仅1人持有统计执法证,未达到统计执法检查至少要2名持证人员的最低标准。对统计执法人员培训不到位,双随机、执法流程和执法技能培训较少。执法质效有待加强。执法力度不大,2021-2022年没有1起行政处罚案例,2023-2024年仅对4家统计执法检查单位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执法程序不严,查阅2024年相关案卷发现,行政执法检查与双随机抽查混淆,未制定执法事项清单,事前未公示执法事项清单,事后未公示行政处罚决定书。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制度与人员保障,2025年4月制定《2025年资阳区统计局统计执法证考取实施方案》,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干部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证”考试;6月通过内部调配,安排2名人员从事法规工作并纳入培养计划,为充实统计执法力量提供支撑。二是积极参加法治培训,7月选派3名法规工作人员参加市统计局举办的统计法律法规线下培训班、组织1名符合参考条件的工作人员报名“国家统计执法资格证”考试,并参加湖南省统计局举办的统计执法证资格考试培训班。三是扎实推进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2025年4月,根据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要求,区统计局对相关企业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加强对问题企业数据的重点监测。10月,组织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对包括1家劳动工资单位、1家固定资产投资单位和7家规模以上企业在内的共计9家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检查,上述单位均能依法依规开展统计工作,未发现统计违法行为。四是扎实推进统计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定并公示执法事项清单。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并公示《2025益阳市资阳区统计局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列明执法事项名称、类别、主体、承办机构、具体法律依据等内容,确保执法事项透明。明确涉企检查事项与年度计划。为规范涉企检查,制定并公示了《益阳市资阳区统计系统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明确了检查依据、主体、内容和方式。同时制定并公示《益阳市资阳区统计局2025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实现检查事项、计划、要求的预先公开。统一执法标准与程序。为进一步规范统计行政执法行为,确保行政处罚裁量权的公正合理行使,区统计局及时转发并严格贯彻落实《湖南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推动形成标准统一、程序严密、裁量公正、运行规范的统计执法工作机制。
(三)反馈问题:落实习近平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存差距
5.问题10:机关支部换届不及时。机关支部在无上级批准的情况下超时1年换届,违反“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般为3年,任期届满按期进行换届选举”的规定。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2月机关支部结合主题党日集中组织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党内政策法规。二是局党组常态化监督指导,规范换届程序,适时列席指导换届,加强支部工作指导。因原党支部书记同志调离本单位,2025年10月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党支部书记接任人选,并提请区直机关工委下发任命文件批复。三是拟于2026年6月任期届满按期进行换届选举。
6.问题11:公开承诺书内容不完整。2020-2023年,机关支部未审定支部党员公开承诺书,党支部审定意见栏空缺。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党员公开承诺书审定流程,明确党支部书记审定职责。二是组织重新审定2020年以来的党员公开承诺书,补充完善审定意见。三是坚持将党员公开承诺书及审定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2026年3月9日开展了2026年度党员公开承诺工作,严格执行党员公开承诺书审定流程并进行公示。
7.问题12: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2021年10月27日,机关支部召开发展对象群众推优大会,机关支部共有党员17人,有表决权的党员仅8人到会,未过半数,不符合召开会议的规定。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培训,2025年12月机关支部结合主题党日集中组织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认真掌握发展党员程序及关键环节要求。二是严格程序执行,严格执行“推优、培养、考察”全流程,确保每个环节符合规定。三是规范发展党员材料,认真审查各个环节资料,确保发展党员质量。2025年发展入党积极分子1人、吸收预备党员1人、预备党员转正1人,均严格落实发展党员程序。
8.问题13:执行公务员考核制度不严格。2022年4月11日,党组会议讨论研究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时班子成员未逐一表态。2022年第一季度平时考核未对单位全部公务员进行考核;2022年第三季度平时考核“好”等次公务员3人,其余等次公务员1人,“好”等次比例达75%。
整改情况:一是后续将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落实民主决策程序,确保在研究重要方案时候班子成员充分讨论、逐一明确表态;二是2022年第一季度平时考核依据《湖南省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和《中共益阳市资阳区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通知》执行,文件中规定的考核对象为本单位非领导成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所以当时未对全部公务员进行考核;2026年1月7日年党组会议学习文件《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全面规范考核实施,严格将平时考核工作方案要求将全体公务员纳入平时考核范围;三是经核实2022年第三季度平时考核“好”等次公务员3人,“好”等次突破40%的上限,后续将严格执行《资阳区统计局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科学控制“好”等次比例,坚决杜绝超比例评优。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1.聚焦问题精准施策。
2.强化成果转化运用。
3.持续锤炼过硬队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74312912;电子邮箱:731323000@qq.com。
中共益阳市资阳区统计局党组
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