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益阳市金叶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茶油肺片(生产日期:2026年3月29日),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不符合GB 272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2026年4月30日,本局收到食品安全抽检系统《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抽样单编号:DBJ26430900569130199)《检验报告》(No:DBJ26430900569130199)各1份,报告显示当事人2026年3月29日生产的茶油肺片经抽检,菌落总数不符合GB 2726-2016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执法人员于2026年4月30日依职权开展核查处置工作。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本局于2026年5月7日立案调查,并指定办案人员负责调查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本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900元;2.处罚款3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