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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执法类别 |
法制审核范围 |
审核依据 |
提交部门 |
应提交的资料 |
审核内容 |
审核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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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行政许可 |
(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听证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 (二)符合听证条件,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听证的; (三)拟做出撤回或者撤销决定的行政许可; (四)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其他行政许可决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 |
行政许可 承办机构 |
调查终结报告以及拟做出许可决定的相关材料 |
(一)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是否合法有效; (二)办理行政许可的过程、期限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 (三)申请人的申请是否符合法定条件、标准; (四)举行听证的,是否是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五)依法履行的程序是否完整,决定是否适当。 |
收到送审材料后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案情复杂的,经批准可以延长3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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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其他 |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其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
相关部门 |
相关材料 |
视具体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