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资阳区应急管理局持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查处了一批安全生产领域的典型违法违规行为。为强化警示震慑,现公开曝光部分典型案例。
一、无经营资质且非法储存大量烟花爆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2026年1月27日,资阳区应急管理局在新桥河镇金杉村检查发现,彭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资质、且储存条件严重不符合行业标准的情况下,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共计1740件(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公共安全风险。1月29日,新桥河派出所以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对彭某立案调查;2月2日,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对彭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决定。此外,调查中发现彭某还涉嫌未经许可从事烟花爆竹经营,违反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的规定,已另行立案调查。
二、干式除尘系统未采取任何爆炸防控措施,构成重大事故隐患
2026年5月14日,资阳区应急管理局对湖南超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好易佳电路板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发现,两家企业的干式除尘系统均未采取泄爆、惰化、抑爆等爆炸防控措施。上述行为属于《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第十一条第三项规定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情形,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应急管理部门责令两家企业限期改正,并依法立案查处。
资阳区应急管理局提醒,各生产经营单位及从业人员要以案为鉴、警钟长鸣,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把安全生产要求贯穿生产经营全过程,坚决守住安全发展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