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院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湖南省公务员转任实施办法》《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院党组研究,并报请相关部门同意,开展2026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与计划
本次选调计划共2名,具体职位和资格条件详见《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法院2026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与选调原则
(一)选调范围
1.全区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的在编在岗公务员。
2.全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中央机关、省直机关及市直机关设在益阳市资阳区(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
(二)选调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选调。
三、选调条件与选调程序
(一)选调条件
1.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参公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且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3)具有选调机关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4)年龄一般在38周岁以下(1988年3月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6)具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进入公务员(参公人员)队伍或现单位时有服务期限定,未满服务年限或对选调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公告发布后,晋升职级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
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公务员工作经历、服务期限等时间计算均截止至2026年3月。
(二)选调程序
1.发布公告
选调公告在“资水之阳”微信公众号和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法院网发布。
2.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6年3月9日-13日(8:30--11:30,14:00--17:00)
(2)报名方式及地点
现场报名: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法院政治部503办公室(联系电话0737-2770502)。
(3)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认真填写《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经所在机关(单位)审核同意盖章后,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此表及有关资料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4)报名资料
报考人员本人身份证、毕业(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各1份、近期1寸免冠红底照片2张及其他有关材料(有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由现单位开具)。
(5)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如在选调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选调资格。
(6)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后,将另行通知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一般为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酌情降低开考比例。报考人数低于降低后开考比例的,核减选调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核减选调计划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选调计划。
(四)面试
面试按照选调计划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降低比例或核减选调计划。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选调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70分。
(五)最终成绩与排名
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依据笔试成绩确定名次。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六)体检
体检对象按照选调职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对象与公开选调计划的比例为1:1。
2.依据职位职责要求,由本院选派两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选调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其德、能、勤、绩、廉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形成书面考察材料,重点考察政治思想、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3.考察组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考察对象“三龄两历一身份”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凡发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未处理的,一律取消本次选调资格。
4.如有中途放弃或考察不合格者,从报考同一职位的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与转任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转任对象,在资阳融媒和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法院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结果的人员,确定为选调对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对符合转任条件的,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办理转任手续。选调对象新晋升职级的,应符合“在现任职级岗位任满1年”的规定,方可办理转任手续。
四、选调纪律与选调监督
本次选调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选调工作由上级相关单位参与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
1.《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法院2026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表》
2.《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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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法院
202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