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处分以后,我一度失落迷茫,觉得很丢脸。组织的日常跟踪关注和暖心回访,给了我很大的温暖和鼓励,我会继续努力工作,力求对得起组织和群众的信任!”近日,资阳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对沈某进行回访,与他交心恳谈“解心结”“卸包袱”,引导其正确对待“受处分”。
此前,沈某一度深感压力,情绪消沉,认为犯错后,同事们用异样的眼光看待自己,甚至无法在单位抬头。回想起“受处分”后的那段心路历程,沈某感触颇深。
“对曾经犯错的党员干部,要帮助他们认识和改正错误,重拾初心、重树信心,继续发光发热。”在工作人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谈心谈话后,沈某心里的“疙瘩”逐渐解开,重燃干事创业激情,获得了领导和群众的一致认可。
回访教育是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标本兼治、促进完善治理的有效途径。近年来,资阳区纪委监委秉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将开展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作为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的重要举措。一方面,回访教育工作人员通过查阅案卷资料、交流沟通等方式,充分掌握受处分干部的主要违纪事实、个人基本情况与近期工作动态,制定受处分人员回访计划,并根据回访对象的不同特点制定谈心谈话内容,针对性调整回访形式,做到“一人一策”“精准施策”。另一方面,区纪委监委按照“谁查处、谁回访”的原则,划分回访教育责任区,明确分工,定期对满足条件的受处分人员开展回访,以“鼓励式”谈话深入了解受访对象工作、生活上的困难,表达组织关爱,激发受处分同志工作热情,鼓励其放下杂念、卸下包袱,助推干部从“有错”向“有为”转变,达到教育与激励的双重效果。
此外,区纪委监委还注重强化回访结果运用,建立回访教育工作台账,并将受处分人员的工作表现、履职成效等情况纳入档案管理,作为恢复党员权利、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的重要依据,以实际行动巩固和增强执纪成效,力促回访教育工作制度落实到位。
“处分不是目的,‘治病救人’才是初衷。要持续用好巧劲柔情,做到既‘打板子’又‘开方子’,让有错干部解‘心结’、祛‘心病’,重整行装再前行,真正实现纪法约束有硬度、批评教育有力度、组织关爱有温度。”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积极组织开展对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活动,已回访教育81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