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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码头街道:持续加强理论学习 着力提升干部能力素质
发布时间:2023-02-21 10:56 信息来源:迎风桥镇 作者:吴琦 浏览量: 【字体:

“虽然此前在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有规定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随母生活,但同时也规定了除外情形。而新婚姻法对此进行了明确,将‘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明确入法,这将进一步保障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2月20日上午,大码头街道“码头晨曦”专题读书班上司法所所长蒋佑琳为全体机关干部带来了一堂关于新《婚姻法》学习的课程。他巧妙结合身边案例为大家生动解读了“增设30天冷静期,和冲动离婚Say Bye”“大额债务共债共签,婚姻生活更轻松”“婚内财产可分割,不离婚也能分财产”等8个当前民众最为关心的内容,具有很强的实用性,进一步提升了干部政策理论水平,大家都学有所获,受益匪浅。


一直以来,街道党工委始终坚持把党员干部理论学习作为促进能力作风建设的重要手段,全面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为服务街道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动能。

抓好理论中心学习 发挥率先垂范作用:组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按月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断提升领导干部政策理论水平和联系工作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严格按照上级学习要求并紧密结合街道实际,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主题内容开展学习、研讨,为推动工作找准“金钥匙”和“定盘星”。

抓实在职干部学习 练就为民服务本领:举办“码头晨曦”专题读书班,开设老街学院,建立“一讲四学”学习制度,不断强化对机关在职干部的培训。确定每周一为集体学习日,组织干部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上级会议精神及业务知识,努力提升在职干部政策理论及业务水平。截至目前,共开展集中学习30余次,撰写心得体会20余篇。

抓细全员党员学习 夯实政治思想根基:借力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围绕理论政策、文明道德、重点工作等开展各类宣讲活动;注重用好学习强国,实行一月一评比、一季度一奖励;充分运用街道微信公众号平台推出“每周习语”“心得体会”等栏目,使党员利用碎片时间进行微量学习。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党员,主动上门为老党员开展送学、帮学行动,了解老党员的思想动态,拓宽党员学习教育的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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