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机器管招投标”严防围标串标违法行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与目的
为认真落实省委巡视组指示精神,完善监管制度体制,优化营商环境,有效防范廉政风险,从源头上杜绝围标串标违法行为的发生,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领域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有必要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进“机器管招投标”,严防围标串标违法行为。
二、适用对象
本《意见》适用范围为全区各乡镇、街道、长春经开区、区直和驻区部门单位以及招投标项目的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三、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
(三)《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自2002年1月1日起实施。
(四)《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25〕21号),2025年4月29日公布。
四、注意事项
一是从2025年6月1日起,除省级负面清单外的全区所有工程建设施工类招标项目,全面采用“机器管招投标”系统开展交易。
二是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全方位加大招投标监管力度,对围标串标违法行为坚决严厉打击,依法从重处罚。
三是强化市场主体行为约束,分别对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明确监管要求,压实各方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