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招商局设 5个职能部室。
(一)办公室
处理局机关日常事务,负责内外联络、协调等工作;协助局领导了解并掌握全面情况,参与拟定我区招商引资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全系统大型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督查党组的重大决议的落实;定期向上级机关反馈信息;负责公文管理和重要文件的起草;负责信息、机要、保密、信访、档案、印章、经费管理、对外宣传等工作;监督实施全区对外经济工作的行政法规和规章;负责与区人民政府驻外机构的协调、信息的传递、收集和整理;负责区政府外事工作及外事接待活动的组织安排;负责后勤、卫生、保卫及办公室管理等工作。
(二)招商联络部
负责全区招商引资项目的归口管理,组织对外经济合作洽谈;编制全区利用外资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利用内、外资项目库的建立与运转,负责建立客户档案,发布项目;负责指导、协调全区招商引资项目的谈判和合同文本的审核备案;负责全区外派劳务合作人员的选送、管理及统计工作;负责受援项目及援外项目的申报、汇总和管理;负责境外劳务合作的管理;负责全区“三来一补”项目的发布、初批及统计工作。
(三)外资部
负责全区外商投资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及其变更审批备案,监督外商投资企业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负责利用外资的咨询服务及外商投资企业的有关管理工作。督促外商投资企业资金到位;负责全区港、澳、台和外国企业驻区常设机构的申报审批;拟定全区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计划,办理进出口物资审批和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申报工作;负责办理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的确认呈报审批;负责利用外资和内资的统计,负责区外来投资企业协会的日常工作。
(四)投资促进部
负责投资项目的开发论证、包装、对外发布,参与重大项目的洽谈;负责投资项目的咨询,投资项目的跟踪调度和协调;负责区属省、市级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的管理。
(五)投资项目全程代理办公室
承担区投资项目全程代理服务中心的具体工作。接受服务对象的委托,代办行政前置审批、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有关手续;接受服务对象的委托,代办其在建设、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由政府职能部门办理的各类手续;负责协调、联系区投资项目全程代理服务中心联络协调员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