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正军、张跃芳、祝臬东代表:
关于你们提出的《关于规范村民建房管理的建议》已收悉,我局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您所提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对我局改进和推动工作有重要意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议统一系统与证书格式,可以直接打印证件。或探索开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功能,推行证照电子化,实现无纸化办公。《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和《不动产权证》以电子证照的形式颁发。
据了解,宅基地批准书由乡镇印发,现在格式是打印件,与以往手写证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目前,我局已投入资金和技术力量攻关,对不动产登记系统改造升级,已能实现权利人自助查询和下载不动产电子证照。申请人可手机搜索“湖南不动产”微信公众号,用支付宝小程序凭身份证和人脸识别按界面提示自主操作获取相关信息。
二、关于建议在规划例会以及测量都是两户申报的流程下,可以实行分开发证。
根据部省市相关系列文件和政策明确规定,自建房楼层在三层及三层以上,总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建设投资强度在30万以上的为限额标准以上的自建房,在获取宅基地批准书、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基础上,还须获取住建部门的施工图审查手续与施工许可,并取得住建会同乡镇进行联合验收的合格意见,才算已取得齐全、合法有效的自建房审批手续,才能够依法办理不动产登记发证。为进一步便民利民和化解联建的登记难题,经区自然资源局研究,对符合以下条件且审查属实的两户联建房原则同意作为限额以下自建房分别办理产权登记。
1.系非规避用地与建筑面积制约面以两户名义申报实为一户投资建设使用的情形。
2.楼梯通道单设或有明确分界线可分设不动产登记单元。
3.联建房屋未超过两层、每户总建筑面积均未超过300平方米。
4.联建户户主分别单独取得乡镇人民政府核发的宅基地批准书(有明确的占地面积、地类)、乡镇建设规划许可证(有明确的楼层、建筑面积及与人联建的备注)、竣工验收合格意见(备注批建一致或未突破用地规划许可规模)
5.有单独的宗地图、分户图和地籍调查表。
三、关于建议简化农转用手续办理流程、提高办理时效。
这是当前村民建房管理现状,农转用手续涉及多个部门和层级的审批,包括乡镇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每个环节都需要一定的时间审核和办理;二是办理农转用手续需要提交大量的资料,如乡镇国土空问规划图、土地权属证明、用地申请表等,且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要求较高,一旦资料不全或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就需要重新补充和完善,从而延长了办理时间。对此我局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优化审批流程,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简化审批环节,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审查,提高审批效率。二是提前介入服务,在村民提出建房申请后,我局主动提前介入,指导村民准备相关资料,并对用地选址、国土空间规划布局等进行现场踏勘和指导,确保符合相关要求,避免因资料问题或选址不合理而影响办理进度。
今后我们将持续优化农转用地手续办理,进一步梳理和优化农转用地审批流程,减少不必要的环节和时间,提高办理效率。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协同配合,实现审批数据的互联互通,避免重复提交资料和重复审查。同时强化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村民建房相关政策法规和审批流程,提高村民的知晓率和理解度。加强对村民的法制教育,引导村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依法依规申请建房。
四、关于建议简化村民交税流程,比如:开发网上缴费通道或乡镇给村民交税单。
为简化村民缴税流程,区自然资源局优化了耕地占用税的缴纳流程。原来,村民需跑区自然资源局和区税务窗口办理相关业务,流程繁琐且耗费时间长。现在,区自然资源局出具耕地占用税通知书后一并告知乡镇,由乡镇安排专人一次性缴纳耕地占用税。通过流程优化,大大减少了村民的办事环节,避免了村民在多个部门之间来回奔波,提高了缴税效率,降低了村民的办税成本。关于开发网上缴费通道的建议,经税务部门综合评估,目前暂无法实现线上缴费通道的开通。
五、关于建议上级水利部门实地考察,结合实际,指导沿堤居民对旧屋进行加固修缮。建议区自然资源局在国土空间规划及村庄规划中对居住在民主垸大堤筑台附近的居民增加部分建设用地用于新建村民建设房。建议区自然资源局给已建房屋未发放不动产证的村民发放不动产证。让堤上村民有翻建房屋机会。
(一)旧屋进行加固修缮问题。根据部省市相关文件和政策,沿堤居民农房逐步有序退出,不能翻新、新建房屋。
(二)规划中增加部分建设用地问题。沙头镇富兴村、友谊村和永明村均涉及河湖划界范围,总面积为349.18公顷,其中富兴村123.88公顷,友谊村33.79公顷,永明村191.51公顷。3个村部分区域存在建设用地与河湖管理范围重叠现象,重叠总面积为40.83公顷,其中富兴村11.83公顷,友谊村4.03公顷,永明村24.97公顷。本次规划富兴村、友谊村和永明村3个村建设用地总面积约108.45 公顷,其中增加建设用地面积为13.28公顷,(富兴村新增建设用地6.12公顷,友谊村新增建设用地4.20公顷,明星村新增建设用地 2.96 公顷)。
根据部省市相关文件和政策,河湖划界范围内不能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不能规划村民建房。已实施增减挂钩项目范围不能规划村民建房。
目前解决办法。一是在编制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时间、充分征求当地村支两委、村民代表意见,优化用地布局,采用集中安置区或集中安置点的方式,充分保障村民建房用地需求。二是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时间采用用地留白和指标留白的方式,保障农村二、三产业发展用地和村民建房用地。三是加强部门协调沟通,会同水利、住建等相关部门,对历史遗留的河湖划界区域内的住房,制定分类处置方案(如搬迁补偿、原址加固等)。四是加强政策宣传,完善配套保障,引导村民集中建房。
(三)已建房屋发放不动产证问题。目前,大堤上的农村宅基地范围线经套合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权属性质是集体的,已全部发完不动产权证书,未发证的部分是因为,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不符合发证政策(房、地权属不一致)无法发证。
益阳市资阳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8月20日